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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喂喂,快收拾,这里马上要腾出来。”
“大家都抓紧时间,早点收工。”
“那边的不要乱跑,我们再过一遍。”
场务正拿着大喇叭吆喝群演,熬了一个通夜,众人脸上是肉眼可见的疲惫。
不过这里向来如此,不同的人见到不同的风景。
凌晨四点跟着群头排队、领着脏污的服装与冰凉的早餐,和清早坐在保姆车里、拿着咖啡从化妆间里走出来,看到的,不是同一个影视城。
林凌两种都经历过,可又有多少人熬得出头?
雨,淅淅沥沥。
手机弹出消息,林凌看了眼屏幕,在角落找了把断了几截钢丝的破伞,勉强挡着雨走到片场门口。
亮眼的灯光下,林凌身着宽松单薄的做旧茶服衬衣,别致苎麻的禅意疏离感,虽然有些憔悴,但在黑压压一片灰头土脸的群演中尤为醒目。
照明灯的光影打在林凌身上,清泠泠的。
颀长清瘦身姿宛若玲珑瓷器,白釉透光,在莹白纯净之中平添几分脆弱的美感。
明明是偏淡颜系的长相,但林凌给人的印象,却像浓颜系般让人眼前一亮,带着惊艳和饶有余韵的耐看。
他眉骨清晰过分疏离,鼻梁高挺眼窝深,上挑的眼尾晕染着惺忪的冷意,或许是因为重生的不适,林凌唇色浅淡,肌肤呈现冰冷苍白的冷玉质感,而那双狭长眼眸里的光仿佛从未给任何人、任何物,透露着对世界的疏离。
该怎么形容呢?
就像是洒落在人间的冷辉月光,没有欲望,冷淡且孤寂,这世间万物好像都不能让他泛起一点波澜,有一种厌世的迷离美。
七分厌,三分倦。
一身孤冷与喧嚣的背景格格不入。
或许越接近完美,瑕疵便越明显,林凌脸上充斥的厌烦让人不容忽视。
不过任谁连续几天,拍这样没头没脑不入流的小网剧,不厌烦才怪。
以林凌现在的处境,黑料缠身,已经没有什么通告,只能勉强在温饱线上挣扎。
“林凌,这边,过来啊。”
经纪人黄越九收伞甩了甩水,靠在门口向林凌招手,似乎等得有些不耐烦。
可他瞥见林凌极窄的腰线和漂亮的侧颜时,还是有些敬佩自己当初的眼光。
以林凌的相貌身段,哪怕放在当下的娱乐圈上流,那也是顶好的。
当初林凌偶然走红,黄越九见他缺钱,硬是缠了半个月压价将他签过来,本以为捡了个便宜又好拿捏的漂亮蠢货,却可惜白璧有瑕。
林凌这个人整日倦着脸,看起来对任何事情兴致缺缺,颇有些离经叛道,骨子里的冷燥的邪气和厌世怎么也遮不住。
见多了,便觉得性格无趣,难以采撷,只会让人心生烦扰。
这样的人,在百花齐放眼花缭乱的网络时代,根本不讨喜,也不适合娱乐圈。
黄越九如今放弃他,这次过来就是为了压榨他最后的价值。
毕竟娱乐圈就这么大,每天为名为利的人挤破头,他手底下的各类艺人无数,哪怕林凌再好看,没有商业价值没有资源和粉丝照样没什么用,只能去拍边边角角的小网剧,还不如发挥点其他价值。
比如……高层金主看中的相貌和身体。
林凌不在意黄越九的表情,不紧不慢走上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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