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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野留下了胭脂,让陆宁下次再去时涂上。
那日却没有很快到来,而是隔了许久。
沈野说是让陆宁养一养身子,破皮的地方需要愈合,身上那些过火的痕迹也需要时间来消退。
陆宁在这事儿上没有太多的主动权,哪怕他着急要怀孕,可汉子不配合,他也不可能去强迫,没那个体力,也没那么厚的脸皮。
日子倒是因为有了沈野给的那些东西,变得滋润了许多。
饭菜有了咸味,喝的水里也带上了红糖与枣子的香甜。
沈野身体健壮,亡故的亲爹曾是村里的猎户,他自己似乎也精于捕猎,给陆宁的食物里有一些精米和菜,但主要还是以野味居多,鸡兔都有,甚至还有一条精瘦的大鹿腿。
陆宁过日子精打细算,沈野给他的钱和吃用,节省点花,大抵能让他生活足足十年。
但考虑到将来有了孩子,要一个人带的话,需要用钱的地方还是太多了。
生娃时就要给产公付接生钱,怀孕时若孕相不好还得看大夫,孩子生下后日日吃的羊奶也要花钱去买,满月礼不管大小总得办上一个……
更别说孩子大了以后,如果不想一辈子也背土朝天地做泥腿子,最好还是去学门手艺,也要给师傅交学费。
沈野留下的那一袋钱里面足有七八两,是很大一笔银子。
可陆宁想着将来的娃娃,考虑难免长远,再多的钱他也一分不动,全仔细藏了起来,还专门搬了梯子,放在屋梁上,这样哪怕再遇上什么意外,这钱也不会被别人翻着。
沈野给到陆宁的肉也过多了一些,放在从前都够陆宁和沈生两个人吃上个一整年。
陆宁将它们都收拾了,鹿肉剁碎了制卤,装罐后冻在院子里,冬季过后若他没吃完,还能拿去和人丁兴旺的邻居换点家用。
野兔和野鸡陆宁都没吃,稍稍翻看了几下,就立即拿去和村里殷实的人家换了钱和菽粟。
去换粮时,那买了野味的夫郎还有些奇怪:“陆夫郎最近的运气也太好了吧,怎么总能在山上捡到东西,可别是从猎户的陷阱里偷来的。”
陆宁递了东西,收了米,没搭腔,只垂着眼儿。
他心道:下次不能再换了。
之前家里刚被抢空那会儿,陆宁连一粒吃饭的米都掏不出,只能上山摘野菜,却总能意外地在路边捡到动物的尸体。
有的像是被野兽吃剩的,有的则像猎户箭下逃脱的,就倒在他走过的路上。
陆宁没在附近见到猎户的东西,便自己捡走了,拿去和村人换了吃用,好歹把最初那段最难的日子应付了过去。
如今却不好再这样。
天上不会平白无故掉肉下来,野味也不会莫名其妙死在他跟前。
有的人做了事不如何遮掩,陆宁看穿了,心里也有鬼,不敢再把东西拿去卖。
不然,总有些惹眼。
他怕露了馅。
后头沈野又带了肉来,陆宁就全煮了,一部分让沈野带回去,一部分自己留着吃。
他确实太瘦了,瘦得陆宁都有些担心自己是否真的会不好生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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