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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一粒白白胖胖,圆圆滚滚,泛着莹白光芒的小鸟蛋,安静地躺在霍云延的掌心里。
这是霍云延刚到手的新宠,一粒只有小指头大小的金丝雀蛋蛋,他花大价钱精挑细选出来的小宝贝。
“这么小……真的能孵出金丝雀来?”
和霍云延的手对比,这颗蛋真的太小了,他托着蛋的手根本不敢乱动。
护送鸟蛋过来的人奉承道:“霍总,您还不相信自己的眼光吗?这可是您千挑万选才甄选出来的极品!
我保证这颗蛋一定能孵出品相最完美,歌声最嘹亮的一等金丝雀!
以后天天给您唱歌解闷儿。”
这些没有营养的话,难免让人听着腻味。
既然蛋已经送到了,霍云延干脆挥手送客:“行,这一趟麻烦了。”
而他的另一只手依然不敢乱动,生怕动一动小鸟蛋的黄就散了。
一时间,都有些后悔决定手养了。
要说金丝雀,霍云延小时候养过,当时是在花鸟市场买的鸟,带回家时约半岁,算不上幼鸟,所以养着没什么难度。
那只鸟儿陪霍云延度过了十个寒暑,在他上大学之前寿终正寝。
鸟儿和太爷爷是同一年走的,在霍云延的回忆里,他整个童年和青春期最亮的色彩就是慈和的太爷爷,和那只歌声婉转,羽毛柔软的金丝雀。
完成学业后,霍云延也动过继续养宠物的念头,但他事业忙碌,早出晚归,家里除了已故的太爷爷,似乎没人喜欢宠物,计划就搁置了。
一晃五年过去,霍云延今年快三十了,工作有了变动。
上半年他脱离家族事业,被两位好友拉着南下。
霍云延独身搬进偌大冷清的别墅,又动了养宠物的念头。
霍云延的俩朋友,傅少珩和江烨就住隔壁,一听霍云延要养宠物,强烈推荐他养条狼狗,多好啊,护家又威猛。
“届时你负责遛狗,我们负责撸狗。”
“不养狼狗。”
霍云延一口拒绝,“我养只金丝雀。”
“金丝雀?你要养人?”
“不是人,鸟。”
霍云延摇头,“不到巴掌大的小鸟。”
买金丝雀的过程,霍云延以为很简单,大不了去花鸟市场多走几回,结果却因找不到合眼缘的而大费周章。
霍云延看来看去,觉得市面上这些金丝雀,没有以前的那只灵动可爱,差点意思。
后来他阴差阳错接触到了手养,从此走上了不归路。
资深玩鸟老前辈和霍云延说:“手养鸟特别亲人,哎哟,都不用关笼子的,黏人得不得了,手养好啊,等于养了个小宝贝,比亲儿子还会逗你开心。”
霍云延一听就动了心思,既然市面上找不到合心意的鸟崽,还不如自己手养一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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