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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要满清,不要黄虎张献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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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边说过,黄巢仅仅因为考试不及格而落榜,就怀恨在心,后来起义,疯狂地屠城,用无数无辜者的鲜血和生命来发泄自己的私仇与旧恨。
但是如果黄巢的狠毒和今天的主人公比起来,真的只能算是个小角色了,因为黄巢怎么说也是个秀才,而今天的主人公是个当兵的,所谓“秀才遇上兵,有理说不清”
。
而且确切点说这个人是个兵痞。
他就是明末大名鼎鼎的人物张献忠,是和李自成齐名的反贼。
抱阳生《甲申朝事小记》卷七《张献忠记》记载:“卑微时献忠依丐徐大为活。
尝窃邻人鸡,偶见詈之。
献忠曰:吾得志,此地人亦如鸡焉。”
从这个记载就可以看出,在张献忠的脑海里从小就没有人这个概念,在他的眼中和他自己一样直立行走的动物,都和畜生差不多。
兵痞子传说
张献忠是在我们的革命圣地延安出生的,小时候,张献忠的生活比较不容易,一直跟着父亲去贩枣,生活过的很简单。
但是,古时候商人在中国人的观念中一直就是社会的最底层,那些驰名天下的大商贾都受不到足够的尊重,别说像张献忠这样的小商贩了。
所以,张献忠改行了,做起了准公务员,也就是捕快。
这个职业在很多现代的电视剧里被说的像今天警察一样的神圣。
特别是温瑞安等人的武侠小说中什么神捕、名捕之流充斥其中。
实际上捕快如果非要和今天的某个职业做个等比的话,那应该叫他们明朝的城管大队才是。
因为捕快并不是公务员,而属于吏,也就是说他并不完全是国家发放工资,更多的是靠地方衙门的财政中支付他们的工资。
明朝的捕快实际和今天的城管大队差不了多少,只会欺负些贫苦的百姓。
张献忠当然也是其中一员,可是这并不是决定他人生走向的最重要的经历。
因为捕快挣得少,而且他发现老百姓是很穷的,自己再怎么捞,还不是给上面的大人们做了嫁衣,这个职业其实没什么发展前途,所以张献忠决定离开。
他的下一个职业是士兵,当时明朝边镇告急,女真人已经在辽东形成了气候,除了辽西走廊外,辽东大部已经陷入敌手,那时国家需要兵,所以在当时,当兵还是比较有前途的。
张献忠到了延绥镇当一名边兵,在当兵的这段期间,他才知道军队要比地方政府更黑。
啥叫吃空额,啥叫克扣军饷,啥叫杀民冒功,啥叫鱼肉百姓,他在其中呆了不久,就全都弄明白了。
而且张献忠的适应能力很强,这些兵痞的恶习,他一样不少都学会了。
但很快张献忠就犯了事,《明史》记载其“犯法当斩”
。
不过其具体犯了什么罪,史书并没有明言,估计是惹上了人命官司或强奸妇女之类的大罪。
可是明军那时从根上烂了,所有的军官对这些杀人越货之类的事情,都是睁一眼闭一眼,明军主将陈洪范看张献忠长相奇特(长身虎颔,面色金黄,所以张献忠绰号黄虎),所以就请当时的总兵王威放了他,可就是这一念之差,使得后世的千万生灵,遁入死门。
四川本该是天府之国的富庶之地,就在张献忠这个超级大恶魔的屠刀下,变成了人间地狱。
天府劫难
张献忠的前半生,我们今天没有必要去叙述他,一来是要牵扯的人物太多,二来是他在进入四川前,杀人确实不多,这一点没必要栽赃陷害。
而当李自成攻击北京时,张献忠便向四川袭来,他首先攻占武昌,据《鹿樵纪闻》记载,张献忠打开了城门,然后告诉他们如果三炷香的功夫还不逃出城的话,就一律杀死,百姓们争相逃走,可是三炷香,偌大的武昌怎么逃啊?
很快张献忠的军队便赶了上来,把百姓们撵进了长江,三十多万人被连淹带杀,弄得当时江水都变成了红色,江面上尸首在江面上漂浮着,好生残忍。
而谁都没想到,这只是张献忠大屠杀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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