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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犬东门,岂可得乎?”
这是秦相李斯在腰斩前,对他一齐俯首就刑,一齐奔赴黄泉的儿子,既是临终,也是临别的一句有名的话。
第一,死在当头,李斯能有心思说出这番言语者,非常人也。
第二,这位河南汉子在生命最后一刻,仍不失潇洒地跟儿子调侃一番,李斯如此说,也不枉他白死这一回。
我总觉得古人在有些方面,要比今人强些。
至少,这种赴死的慷慨,这种生死不计的从容,这种坦对死神的勇气,后来的中国人,除了那些有着坚定信仰的革命党人外,恐怕再难找到类似李斯这样死无足惧的汉子了。
李斯
至于芸芸众生,大都按蝼蚁尚且惜命的哲学,贪生畏死地苟活着,只有鲁迅先生笔下的阿Q,在去法场的路上,对着围观的人群,无师自通地喊出一声:“过了二十年又是一条……”
但很快,这位流氓无产者的懵懂之声,也成绝响。
至于嗣后的文人,也就是所谓的知识分子,碰上这种场面,天呐!
那表现实在相当泄气;可以写无数遍磕头告饶的检讨,但像秋瑾女士那“秋风秋雨愁煞人”
的诀命诗,再无人敢有勇气诌出一句半句来,
于是,李斯能在死前对儿子说出“牵犬东门,岂可得乎”
,的确是个了不起的举动。
李斯相秦,厥功甚巨。
应该这样看,始皇帝的千古功绩,有一半得算到李斯的头上;同样,嬴政的万世骂名,也有一半是这位相爷出的坏主意所招来的。
所以,李斯这个非常之人,就有可能做出非常之事。
譬如死前扯这两句闲淡,也正是他不同凡响的地方。
马上就要行刑了,刽子手已经将那把磨得雪亮的大片儿刀,擎在手中,只等监刑官一声令下,就要将他拦腰截断,一分为二。
他却有工夫,有闲心,与马上也将人头落地的儿子,侃侃然谈起陈年往事:“小二子,你还记得吗,那时候,我领着你们哥儿几个,牵着一串黄犬,出上蔡东门去猎兔的情景吗?看来,这样的闲情逸致,大概是不可再得了。”
这种对于死亡的不动声色,说是视死如归,可以;说是将生死置之度外,也可以;说是大彻大悟、黑色幽默、生命最后的调侃,都未尝不可。
然而,他以这种狂狷的外在方式,说出这番话语,我认为是这位走出上蔡的河南汉子,对其追逐权力的终身选择,所进行的一次彻底的全面否定。
古代知识分子,十有九,或十有九点五,对于权力场有着异常的亲和力。
近代的知识分子是否也如此这般,不敢妄说,但我认识的一些作家、诗人、理论家,和什么也不是的混迹于文坛的人物,那强烈的权癖,那沉重的官瘾,也不让古人。
这倒不是孔夫子“学而优则仕”
的金科玉律所影响,所诱使,而是内在的,与生俱来的,从一开始读书识字,便要出人头地的基因在作祟。
正是这种基因,才产生谋取权力和崇拜权力的冲动,以及随之而来的阿谀奉承,磕头巴结,膝行匍匐,诚惶诚恐的奴才相;卑鄙无耻,不择手段,削尖脑袋,抢班夺权的恶棍相;失去顶子,如丧考妣,致仕回家,痛苦万分的无赖相。
一个文人,倘若耽迷于权力场中,自以为得意,就少不了这三相。
李斯直到腰斩这一刻,才悟道,才明白,为时已晚。
如果一直纵狗猎兔至此,在老家上蔡啃干馍,喝糊糊,听梆子腔,不至于像现在这样,眼看着法场上像砍玉米秸秆似的,倒下一排排子女亲属的尸首。
他杀了一辈子人,如今,轮到他被人杀,这滋味不好受。
司马迁在《李斯列传》的结尾处,写到了这次残酷屠杀。
“二世二年七月,具斯五刑,论腰斩咸阳市,夷三族。”
所谓“三族”
,按《后汉书杨终传》中“秦政酷烈,违牾天下,一人有罪,延及三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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