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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出故事里的高粱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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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面的世界很精彩”
,这是一首歌,它歌咏的是莫言的写作。
“他(我爷爷)把早就不中用了的罪恶累累也战功累累的勃朗宁手枪对准长方形的马脸抛去,手枪笔直地飞到疾驰来的马额上,发出沉闷的撞击声。
红马脖子一扬,双膝突然跪地,嘴唇先吻了一下黑土,脖子随即一歪,脑袋平放在黑土上。
骑在马上的日本军人猛地掼下马,举着马刀的胳膊肯定是断了。
因为我父亲看到他的刀掉了,他的胳膊触地时发出一声脆响,一根尖锐的、不整齐的骨头从衣袖里刺出来,那只耷拉着的手成了一个独立的生命无规律地**着。
骨头刺处衣袖的一瞬间没有血,骨刺白疹疹的,散着阴森森的坟墓气息,但很快就有一股股的艳红的血从伤口处流出来,血流得不均匀,时粗时细,时疾时缓,基本上像一串串连续出现又连续消失的鲜艳艳的红樱桃。
他的一条腿压在马肚子下,另一条腿却跨到马头前,两条腿拉成一个巨大的钝角。
父亲十分惊讶,他想不到高大英武的洋马和洋兵竟会如此不堪一击。
爷爷从高粱棵子里哈着腰钻出来,轻轻唤一声:
“‘豆官。
’”
这一段文字我们是如此的熟悉,它来自《红高粱家族》的《狗道》。
附带说一句,在莫言庞大的作品系列中,我认为《狗道》是他最为杰出的作品之一。
我为《狗道》没有赢得“萝卜”
与“高粱”
同等的关注而深表遗憾。
莫言的天分与《狗道》结合得格外紧凑。
《狗道》写得很“浑”
,不是“浑浊”
的“浑”
,是“浑蛋”
的“浑”
。
用北京人不讲逻辑的说法,《狗道》是“浑不吝”
的,很牛。
在这段不长的文字里大量地充斥着名词。
他——我爷爷、勃朗宁、长方形、马脸、手枪、马额、红马脖子、双膝、嘴唇、黑土、脑袋、日本军人、马刀、我父亲、胳膊、骨头、衣袖、手、血、骨刺、坟墓、伤口、红樱桃、腿、马肚子、马头、钝角、洋马、腰、豆官。
我要说,小说美学的根基在语言,语言的根基在词汇,词汇的根基在名词。
只有名词所构成的小说才有可能成为真的小说。
衡量一部小说的优劣往往有一个最为简单的办法,也是最为基础的办法,我们可以统计它的名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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