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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对美的追求永无止境。
风景、字画、舞乐,甚至人。
人之美因世俗的见解有着男女之分。
论女子之美,世人对其怀有的畅想代代有所不同,但总有些美千古一律,譬如白肤、乌发、皓齿、明眸;亦总有些品质代代推崇,亘古不变,譬如柔顺、温婉、忍让、奉己。
而论男子之美,历朝历代或追求高大健美、君子如玉,或追求广袖长襟、飘逸潇洒,不一而足。
边陲之地世情使然,“美”
的标准较前朝后代甚至内地都有所变化,更热衷于勇武强健,有彪悍善战之风,无论男女。
木兰自认自己替父从军的举动可算奇闻,足以惊世,却不一定能骇当地之俗,但面前这个人,说要投笔从戎、参军入伍,却实实在在令她吃了一惊;若让城中大部分男女老少听了他的志向,更是要大跌眼镜。
无他,城中有名有姓的呆少爷来书,竟要放下自己视如珍宝的书卷,当那曾经被他斥为“什么劳什子不通文墨的武夫”
去了。
木兰一时被惊住,忘记数算怀中剩余资财、要置备的东西还剩几何,问道:“你要去服役?怎么,你家中……”
易来书大名姓易,被唤作“来书”
,实则名为“来贵”
。
“来贵”
是他爹娘在他尚未落地之时就定下的名字,满含美丽期许,承接他大哥“来福”
姓名里的好寓意。
所谓大俗即大雅,当地民风尚武不崇文,易家父母中年从普通门户一夜暴富起家,对子女的期冀可谓一如既往、毫不忘本、朴实非常,发家后降生的小儿子的名字照旧承接乡里,淳朴憨厚得可爱。
时为婴儿的来书混沌未开、无从置喙,幼时不知事也接受良好,但自从某天开了蒙,有如拨云见日,越看书越懂了些公理明义、知了些书中自有黄金屋的道理,来书便不由开始犟了,脑子愈发痴了,某一日竟敢违背父母之言,硬要给自己改名“来书”
,以示对书本的尊重喜爱之意了!
他来贵不要富,也不要贵,他要书!
被家中青少年的叛逆期气得吹胡子瞪眼的易父坚决不允,慈蔼可亲的易母夹在中间左右为难,最后到底拗不过,来书天性中有些倔驴脾气,上了宗谱的名字不好改,平时呼唤的姓名倒是变了,一遂来书的意改唤作“来书”
,皆大欢喜。
木兰并不是以为来书既往看不起武夫,今日却不知何故,弃文从武,令人觉得不齿,而是……
她看了看面前这实在算文弱书生的青年,不由问道:“今次征兵你家竟也要出人了吗?”
按理说朝中征兵,只要家中有长成的男丁,便不能免除,但总有些规矩不能摆上台面,却人人心知肚明,即倘若家中富贵,不想服役,是可以以金银代之,免去劳苦的。
易家不可能顾惜那几十两银子的花费,反送亲生小儿子上去前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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