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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茨法此生从未这么卖力奔跑过,风灌进他的鼻腔进入肺部,疼痛得无法呼吸,但希弗士紧紧箍着他的手腕几乎是半拖半拽地一路狂奔,恰好又一路都是下坡路,在拉力和惯性下两人的速度都快得叫他承受不住,每一秒钟都觉得自己要一头栽倒在地。
但不能停下来。
身后的嘈杂声叫他明白宅邸一定有人追出来了,他甚至不能回头看一看身后的风声里是不是夹杂着利箭破空的声音,此刻也无暇去想自己会不会就此死在这里——跑!
只能迈开腿跑!
虽然娇生惯养,但伊茨法的体力比本人和希弗士预想的都还要好,希弗士将近半个月的深夜踩点也在此时发挥了重要效用,他们完全绕开了农庄,虽然多跑了一点路,但在黑暗的掩护下两人顺利跑进已经开始抽新芽的树林,但身后的火把光亮一直紧追不舍,不管是不是出于莱斯罗普的意志,宅邸的人似乎决心今夜一定不能放过这两个胆大包天的男人。
伊茨法的喉咙已经干燥得说不出话来,好几次想出声喊停,说自己已经跑不动了,但希弗士至始至终都没有回过头,背影在月光下甚至有些过于强硬的冷酷感。
但那种感觉并没有持续太久,希弗士就善心大发地放慢了速度,等他终于回头时,就被伊茨法过于惨白的脸色吓了一跳。
这位几天前还被城里的夫人们当做瓷娃娃用蕾丝和丝绸打扮起来,每天除了喝下午茶没什么正经事要干的漂亮男人此刻看起来狼狈极了,像一条濒死的金鱼大口喘气。
希弗士知道他肯定不习惯这样奔跑,但……
“还不能停下来。”
他伸手帮伊茨法顺气:“我们并没有甩开追兵,这里还是莱斯罗普的势力范围。”
伊茨法推开他,弯腰撑着膝盖,觉得自己全身都在发抖。
“但不需要我们自己跑了。”
希弗士恢复了往日温和的语气,带着安抚意味拉着他走:“我们骑马。”
马在哪儿?
伊茨法拒绝动弹,口腔和喉咙太过干燥使得他说不出话来,只有一双大眼睛谴责地看着他。
“就在前面,不远。”
希弗士劝哄般说:“我们真的不能停下。
带着火把的只是一小部分人。
我们跑进树林,他们有猎狗,我们跑到河边,他们会有骑兵。
只有骑上马尽快离开这里——远离庄园和城市,才真正安全了。”
大概是发现伊茨法确实已经跑不动了,希弗士干脆把他一条手臂横搭到自己肩上,半抱半拖地带着他走,速度居然还不慢——他没有说谎,穿行了不到十分钟后,他们转出树林,眼前是个小山坡,一匹栗色的骏马安静地被栓在一颗苹果树下,周围一片寂静,一个人影都没有。
伊茨法像是听到希弗士笑了一声,但还来不及细听,就被希弗士抱上马,这个大闹宅邸后又狂奔了这么久的男人看起来居然不见多少疲态,抖开缰绳,调转马头跑进了浓浓夜色里。
“你这么得意洋洋,是因为教会了那家伙不少东西吗?”
公爵坐在一张手编藤椅上,看着码头上忙碌的工人和仆从像工蚁一样忙碌不休,兔头店长站在他身旁,依靠着船舷抽烟。
同砸吧着嘴把自己整个人都笼罩在白雾里的老烟鬼不同,他抽烟的姿势很优雅,偶尔吐出口烟,只有过于圆润的烟圈形状显得有些调皮,暴露了他心情不错的事实。
“你得承认,尤金干得不错。”
兔头店长转过身背对船舷,一只手往后搭在上面,看了公爵一眼:“你是在绿林外的矿洞口狂揍他的时候,发现他的策应天分,才把他派去支援希弗士的吗?”
德维特没有理会他的调侃,慢慢把手里的信纸叠起来。
虽然没有说出口,但他心里是同意尤金这一次确实发挥得相当出色的。
起初那个目不识丁的小强盗除了有眼色之外似乎没别的优点,勉强能当个脚夫用用,但随着他们深入多伦,他对环境的适应性、语言天赋和能周密判断形势的特点就越发凸显。
除了本人的天赋外,低微的出身和多年底层生活其实也造就了如今的他,连兔头都说,他不知道尤金能把自己的临行赠礼有效利用到这个程度。
(本文无空间无金手指不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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