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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晚上,我一定是疯了。
天文台的风大得要命,吹得我头发乱七八糟,斗篷也给了她,自己冻得直哆嗦。
可我就是不想走。
不想留她一个人站在那里,望着星空,像个随时会飘走的幽灵。
她说我的斗篷很暖和。
就这么一句话,平平淡淡的,连个笑脸都没有。
可我的心跳,就是快了那么一拍。
该死。
我一定是疯了。
认识苏灵儿之前,我不知道什么叫“在意一个人”
。
父亲教我的是利益、是立场、是家族荣耀。
母亲教的是仪态、是分寸、是纯血统的体面。
在意一个人?那是什么?格兰芬多那些蠢货才会挂在嘴边的无聊玩意儿。
可我就是该死的在意她。
从什么时候开始的?说不上来。
或许是她第一次在魔药课上用那种波澜不惊的语气顶撞斯内普的时候,或许是她在保护神奇生物课上推开我、自己被巴克比克抓伤的时候,或许是她在舞会上穿着墨绿色礼服、那双琥珀色的眼睛平静地望向我、让我觉得自己像被看穿了一样的时候。
又或许,是那个下雪的傍晚,在湖边。
她说“如果一个人从心底里不觉得自己值得活着,那她应该怎么度过每一天”
。
说这话时,她的语气平淡得像在讨论魔药配方,仿佛那个“不值得活着”
的人不是她自己。
那一刻,我胸口像是被什么东西狠狠砸了一下。
疼。
不是受伤那种疼,是那种——你明明什么都做不了、却想做什么的、无力的、憋闷的疼。
马尔福家的人不该有这种情绪。
父亲会说什么?软弱。
愚蠢。
毫无意义。
可我就是有。
那天在走廊里,我追出去拉住她。
她划伤自己的手掌给我看,说痛感对她来说已经变得模糊。
血从她掌心渗出来的时候,我的手在发抖。
不是因为害怕血——我见过比这更血腥的场面——而是因为她的眼神。
那种“这没什么大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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