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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喜宴开嗓小沈阳婚礼(第1页)

东北的春天,来得鲁莽,风里还裹着去冬未化的寒气,但向阳的墙角,已有了茸茸的新绿。

小沈阳(沈鹤)和沈春阳的婚礼,就定在这样一个有些清冷却又生机萌动的日子里。

请柬早就印好了,大红底子烫着金,喜庆又带着点他们那个行当特有的、努力想显得“隆重”

的用力感。

发请柬前,两人对着名单,对着那沓红纸,沉默了很久。

亲戚、师兄弟、团里走得近的、这几年在二人转圈子里攒下点人情往来的,名字一个个写下。

到了“沈遂之”

三个字,笔尖悬在半空,怎么也落不下去。

炕桌上摊着最新的娱乐报纸,头版就是沈遂之出席某个国际音乐节的消息,照片上的他穿着剪裁得体的西装,眼神沉静,被一群金发碧眼的音乐人簇拥着,隔着粗糙的新闻纸,都能感受到那股扑面而来的、与他们截然不同的“星”

光与距离。

电视里偶尔闪过他的采访片段,谈的是音乐创作、艺术融合、国际视野,字眼儿都透着陌生。

“要不……算了吧?”

沈春阳咬了咬嘴唇,声音轻轻的,“遂之哥现在……太不一样了。

请了,人家来不来是一回事,来了,咱这地方,这排场……”

她环顾着他们为结婚租下的、勉强算整齐但绝对称不上体面的小平房,院子里摆喜宴的棚子还是借的,塑料布被风吹得哗啦响。

小沈阳没吭声,手指无意识地捻着请柬光滑的边缘。

他想起铁岭戏班通铺上的汗臭味,想起长春艺术团后台分吃一个烤红薯的时光,想起沈遂之沉默练功时绷紧的侧脸,也想起他离开长春去北京时,站台上那个越来越小的、挺得笔直的背影。

他知道沈遂之不一样了,从他唱出《拯救》、从谷建芬收他为徒、从《新贵妃醉酒》横空出世、从周杰伦说出那句“喜欢”

开始,就不一样了。

那是云泥之别,是隔着电视屏幕和报纸都能感受到的天堑。

可那是遂之啊。

是一起在泥里打过滚、一起被师父骂得狗血淋头、一起偷摸学流行歌、分享过最卑微的梦想和最多秘密的兄弟。

哪怕后来路不同了,那份共过苦的情分,像钉在骨头里的钉子,生锈了,但还在。

“打吧。”

小沈阳深吸一口气,像是下了很大决心,声音有点干,“电话总得打一个。

他来不来,是他的事。

咱不请,是咱的事儿。

不能让人说,咱沈鹤沈春阳结了婚,连告诉都不告诉一声老兄弟。”

电话拨过去的时候,小沈阳手心都是汗。

彩铃是沈遂之自己的歌,《九张机》里那段最凄美的间奏,听得他心里更没底了。

响了五六声,就在他几乎要挂断的时候,那边接了起来。

“喂?”

是沈遂之的声音,比记忆里更低沉,更稳,背景音很安静,可能是在录音棚或者别的什么高级地方。

“喂……遂之,是、是我,沈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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