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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他身上的衣服揉乱了,发髻也弄散了。
陆宁被亲得晕头转向,眼睛里冒了泪光。
沈野覆在他身上,眼神凶狠,声音低哑,道:“真要穿我的衣服,就别脱下来,夜里回去了,让堂兄也瞧瞧。”
陆宁真不知道一个人怎么能混成这样,沈野平日里话也不多,遇上这些浑事儿,调戏的话却一溜溜地往外蹦,收也收不住。
他自然不敢对这身衣裳再有什么意见了。
再说……沈野给他的这些,不管穿着多不体面,多不应当,实际上都是很漂亮的。
是哥儿都会喜欢的漂亮衣裳。
陆宁一面觉得不应该这么穿,一面心里又多少有点珍惜,穿着这一身做家务时都怕一不小心给磕坏了。
仔细撩起云朵一样飘飘的衣袖,陆宁便垂下眉眼,缝补起了沈野的冬衣。
针线穿过布料时响起轻轻的声音,昭示豁口被很好地收起,陆宁踩在地上的双脚因动作的缘故踮起一点,露出半截粉嫩的足跟。
脚尖尖很好地被收在鞋子里,绣花鞋,橙黄色的,喜庆又漂亮,踩着也很绵软,像踏在羽毛上面。
不过有那么一点点得不合脚,略微大了些许,脚跟动不动就会溜出来。
没过一会儿,豁口便让陆宁补好了,线迹整齐地排布在布料上,将棉花隐蔽地锁住。
陆宁展开布料仔细瞧了几眼,红红的唇微翘着抿起,很含蓄地笑了一笑。
眉眼荡起柔软而充实的光。
有家务做,能安心地不被打扰地做家务,总是让人很愉快的。
陆宁怀揣着一点好心情,又一次翻动起冬衣,把沈野之前自行修补过的地方翻找出来,稍稍犹豫了下,还是从小篮子里拿出剪刀,轻手轻脚地拆起了线。
汉子这般有家底,衣服上却爬着好蜈蚣一样的粗糙针脚,总归不太像话。
陆宁既然看到了,就顺便帮忙缝一缝,也不是多麻烦的事儿。
于是,未亡人眉眼低垂,又投入了小小的忙碌之中。
日照便慢慢西斜,象征着黄昏来临,夜幕即将垂落。
屋外始终响着汉子忙碌时传来的隐约动静,屋里便是针线与布细细的声儿。
陆宁有些喜欢这样,不是喜欢沈野,也不是喜欢这个屋子,只是喜欢这样的动静,这样的错觉。
好几次他缝着缝着便揉起了眼来,快要在这样的安逸下睡着。
等沈野终于彻底忙完了屋外的活,掀开房门回屋的时候,阳光正式最暖最柔的时候。
他一进屋,见到的就是这么一副至静至好的画面——
夕阳暧昧地填满旧居,照亮陈旧屋子的床头,漂亮哥儿半抱着他的脏衣,衣料轻薄透着小衣,鬓边白蝶步摇微晃,眉眼却低垂温婉,好似落入凡尘的观音。
梦幻一般的人儿,居然就这么安宁地坐在沈野的床头,为他穿针引线,补衣衲鞋。
好像真的成了他的夫郎一般。
沈野连呼吸都静了。
不愿惊扰到被他强抢而来的天仙。
生怕眼前人就像他那些年的梦一样。
只是轻轻一碰,就消散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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