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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佳佳拎著自己的高跟鞋,趿拉著林晓白送给她的拖鞋离开了。
鞋子刚刚粘好,胶水要等24小时才能干透,所以这时候是不能穿的。
至於拖鞋,其实只是两块裁成鞋底模样的小木板,上面钉了两根橡皮带子,勉强能够护脚而已。
这是林海泉用閒暇时间自己做的,一分钱都不值。
直到离开摊子,叶佳佳也没能问出林晓白到底是什么学歷,只听他满嘴忽悠,一会说自己其实是个文盲,斗大的字只认识一筐,一会又说自己其实是个大学生,学人工智慧的,这会是在做暑假社会实践,一般人他都不告诉的。
叶佳佳有足够的理由相信林晓白肯定不是什么大学生,哪有大学生补鞋子补得如此嫻熟的。
可林晓白也的確不太像个乡下农民,他说的普通话里没有那么浓的方言口音,他的谈吐总带著一些文气,还有最关键的一点是,他真的长得细皮嫩肉啊。
“这个姑娘挺有意思的。”
看著叶佳佳的背影,林海泉微笑著点评道。
刚才那会,林晓白和叶佳佳斗嘴,林海泉只是坐在旁边听著,没有插话,这个时候才出声评论。
林晓白不以为然地笑道:“城里姑娘嘛,天生傲气,不过总体来说还行。”
“你不会是喜欢上这个姑娘了吧?我看你刚才好像是故意在逗她。”
“五叔,你別这么八卦行不行?这姑娘一看就是有钱人家的孩子,我一个在路边补鞋的乡下人,哪敢有这样的想法。”
“嗯,你能这样想就好。
城里姑娘,的確不是我们能够去高攀的。”
“对了,五叔,你在外面这么多年,就没有跟哪个城里姑娘擦出过一点火花?”
“你看我像是能擦出火花的人吗?”
“能!
五叔你长得这么帅气,肯定会有城里姑娘喜欢你的。”
“你別说笑了!
……嗯,刚才这个姑娘真的挺不错的。”
林晓白哑然。
他想起了大学宿舍里那几位人菜癮大的室友,在臥谈会上对班上的女同学评头论足,说得唾沫横飞,但在教室里遇上人家时,却木木訥訥,啥话也不敢说。
自家这个五叔好像就有点这样的意思。
其实五叔岁数也不大,才25岁而已。
有了这样一段插曲,林晓白也没觉得在酷暑中摆摊补鞋有什么难熬了。
补鞋的活计並不是从早一直干到晚的,大多数时候摊子上並没有什么活,林晓白只需要坐在马扎上,可以发呆,也可以看路上过往的行人。
正是盛夏时节,街上的人穿得都很清凉,不时就有一些颇为养眼的风景裊裊婷婷地飘过,让人心襟摇盪。
唉,该死的荷尔蒙啊。
再看看旁边的鼠药摊子,那里还端坐著一位隱藏版的缝纫机大王呢。
照古人的说法,这个十字街口就算是大王的潜邸了。
这样一想,林晓白觉得在这摆摊还是有点神圣意味的。
古人还说过,天將降大任於是人也,必让他先补几天鞋。
隨后的一些天都是在忙碌与无聊中度过的,不过林晓白觉得自己学到了很多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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