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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然不需要沾墨,就能写这么多字。”
莫少珩心道,这才哪跟哪啊,要一次性写完一整管墨,手都得给你写酸了不可。
赵棣立马感觉到了钢笔的好处。
以前毛笔写字,长袍上沾些砚墨,特别是长袖上,是经常的事情,但使用钢笔,完全不用担心这个。
而且,随着书写,他也发现,钢笔要比毛笔好掌控得多。
毛笔写不了多久,手就会酸就会累,所以古时候抄书,那可不是一般人能坚持得下来的,古有抄佛经以表孝心等说法,其实考的就是耐力。
赵棣越写越流畅,由先前笨拙的字体,竟然慢慢开始有了写他写毛笔字时的风格了。
说到底还是一个熟练度的问题。
莫少珩看赵棣似乎颇为喜欢,说道,“我让人给你也打造一只。”
有了第一支,第二支制作起来就要快捷很多了,就和制作一支首饰差不多?
旁边正在玩铅笔的南一,“我也要。”
莫少珩心道,得,再做两支。
数日后。
莫少珩去了一趟乌衣巷。
一是,给赵景澄等学生,一人一套厚书壳的本子,一人几只铅笔,还有一个书包。
北凉的读书人,都是使用书箱,但书箱本身沉重就不说了,因为是单手提,从小就这样的话,容易形成长短手。
琴楼上,赵景澄等人,背着书包:“……”
莫少珩:“……”
是感觉有那么一点点奇怪,说是初中生吧,有点像,但又一身的小袍子。
感觉怪怪的。
赵景澄等拿着手上的本子和铅笔,翻来覆去的看。
莫少珩说道,“怎么样?以后上户外实践课,是不是方便了很多?”
他给这些学生的,就像是一个套装。
赵景澄等正拿着铅笔,在手上打开的本子上划。
以前,用毛笔的时候,这个姿势的话,连笔都拿不稳,本子也一样,软绵绵的。
但现在……
如同得到了什么新奇的东西,玩得不易乐乎。
莫少珩教了一会铅笔的使用,然后让一群学生要么在琴楼要么去图书馆练习铅笔字。
他还得去给他的小货郎送笔。
他的小货郎虽然有了教书先生,但无笔可用。
正好,现在也给配上。
加上以前给他们的书本《论语》,以及现在的铅笔和宣纸,也算凑齐了一套了。
给两百个小货郎发笔发纸,也引来了不少人的围观。
“莫少珩在给他小货郎提供笔墨纸砚?”
“嘶!”
大部分百姓家的孩子都还读不起书呢。
莫少珩也是感叹,生为现代人,其实很难想象,一个城池里面,大部分孩子没书读是一个什么情况。
现在纸便宜了,铅笔也不会太贵,墨水更是都不用了。
百姓,差的也就是教书的先生了。
莫少珩去了一趟小货郎们的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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