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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祉嵛推着他出去洗漱。
凌砚之进了浴室,易祉嵛靠在走廊的储物柜边,听着浴室里隐隐约约的水声,忽然就尝到了那种甜而涩的味道,像偷喝了一口父亲未开封的威士忌,滚烫地灼过喉咙,却要在余味里装作若无其事。
青春期的喜欢是这样一件事:它过分真,又过分虚。
真到每次目光相碰,都像有根弦在胸口铮然作响。
虚到每句未出口的话都飘在空气里,生怕那只是漫长雨季里的一场错觉。
他想起这一年来的每一个日子。
他每天刻意绕路陪他回宿舍,只是为了陪他多并肩走十分钟。
他有时候会盯着两个人的影子在路灯下短了又长,忽然想,如果这只是十六岁独有的幻觉呢?
如果十年后的自己站在这里,会不会笑此刻的郑重其事?
手机里弹出母亲的消息,问他礼物之之喜不喜欢。
他握着手机,指尖悬在屏幕上方。
那个小小的对话框突然变成一个隐喻:那些被爱喂养长大的日子,会不会因为一个真相就变成另一种东西?
他还没有能力养活自己,却已经先养大了一个秘密。
他终于明白贺在扬的心情了。
有时候他觉得,年轻时的爱是最奢侈的挥霍,用全部真心去赌一个尚未成形的未来。
而他们连赌桌都还没有找到,只是各自握着一把叫作“或许”
的筹码,在晨读声和试卷堆里,安静地练习着押注的手势。
他在草稿纸上画函数图像,画着画着就变成了那个人侧脸的弧度。
橡皮擦到一半停住,这算不算一种懦弱?
连喜欢都要藏在数学公式的掩护下,像不敢见光的某种植物,在课本与课本的缝隙里,曲折地生长。
原来青春期的喜欢是这样沉重的事,重到连“喜欢”
这两个字说出口,都需要先攒够独立生活的资本,攒够对抗全世界的勇气,攒够辨别真心与荷尔蒙的智慧。
最折磨人的不是不喜欢,而是太喜欢了,喜欢到不敢轻易说永远。
永远太长了,长到足以让现在的自己显得天真,让未来的自己可能背叛。
所以他们现在都学会了把话含在嘴里,像含着融得太慢的糖,甜得发苦。
今天放学前凌砚之递来一本笔记。
“重点都标好了。”
手指在封面上停留了一秒。
就这一秒里,所有没说出口的话都变成了印刷体,整整齐齐,安全无害。
他们在这一点上达成了默契,用最普通的方式,保管着最不普通的心事。
等他们足够坚硬的那天,或许会回来辨认,那曾经是自己的形状。
喜欢在这个年纪沉重到无法启齿,不是因为它的不存在,恰恰因为,他们都太清醒地知道,它存在得如此纯粹,如此脆弱。
纯粹到害怕任何现实的触碰,都会让它变成另一种模样。
但是没关系,路还很长,他会一直等。
等到理想蒙尘,现实围困,言语都失声,心跳也不会否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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