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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清晨,天刚蒙蒙亮,营地还笼罩在一层薄薄的晨雾之中,詹德利便已早早起身。
他先是拿出提前购买的上好草料,细心地餵饱了达维安的坐骑.
又提著水桶,快步走到黑水河岸边,打了两桶清澈的河水回来.
整齐地放在帐篷门口,隨后便安静地等候在帐篷外,不敢打扰达维安休息。
达维安醒了过来。
他没有丝毫拖沓,接过詹德利递来的清水,简单擦洗了一番脸庞与双手,便算洗漱完毕。
或许是体內巨龙血脉的力量在悄然滋养,即便在来君临路上,风吹日晒了一个多月,达维安的皮肤也没有丝毫晒黑的跡象。
反倒愈发显得白皙细腻,衬得他那双眼眸,愈发深邃有神。
就在达维安准备换衣服时,帐篷外突然传来一阵杂乱的脚步声,伴隨著几句抱怨。
一个熟悉的声音带著戏謔响起:
“哎,就是这里了,这破营地密密麻麻的,真是难找!”
话音刚落,帐篷的门帘便被猛地掀开,一个矮小的身影弯腰钻了进来。
来人正是提利昂·兰尼斯特。
他身后跟著几个身著鎧甲、披著深红色羊毛斗篷的士兵,斗篷上绣著兰尼斯特家族的金色雄狮徽记。
显然,这些都是兰尼斯特家的私兵。
提利昂扫了一眼帐篷內简陋的布置,嘴角勾起一抹戏謔的笑容,嘲讽道:
“哇哦,达维安,难道那群妓女给你的银鹿,还养活不了你吗?”
“怎么会住在这么狭小破旧的帐篷里,委屈你这位『未来的比武冠军了?”
达维安正低头换著衣服,闻言並没有生气,只是抬眼瞥了提利昂一眼:
“我这个河间地的小蝙蝠,自然和你这位西境的金狮子比不了。”
“能有个遮风挡雨的地方住,就已经不错了。”
“况且,女孩们给的银鹿,那都是我的战利品,我可不会轻易拿来买这些无关紧要的东西。”
提利昂不屑地撇了撇嘴,嗤笑一声:
“妓女不就是妓女嘍,说得冠冕堂皇,还战利品?切,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
达维安没有理会他的嘲讽,继续换上一身黑色劲装。
衣料紧致,勾勒出他结实的肌肉线条,最后扎上一条厚实的黑色牛皮腰带,腰间別上长剑。
这才转过身,正眼看向提利昂。
他对提利昂的感官,向来十分复杂。
提利昂是个侏儒,生来便被轻视、被嘲笑,可他却有著远超常人的智慧。
他清楚自己的短板,更懂得如何发挥自己的优势,那便是他的头脑!
是以他常年手不释卷,酷爱读书,在达维安眼里,这般模样,本是一个身残志坚的励志人物。
可提利昂年轻时所经歷的那件事,却让达维安明白,这个聪明的侏儒,一旦触及与他家族相关的人和事,他的智慧便会瞬间被清零,变得笨拙而可悲。
那是在提利昂十三岁那年,他与亲爱的哥哥詹姆,在路上救下了被流氓骚扰的农家女孩泰莎。
詹姆急於追杀那些流氓,便將泰莎交给提利昂照顾。
不知是命运的捉弄,还是情竇初开的悸动,那个瘦弱的农家女孩,竟然真的爱上了提利昂这个被世人视为“怪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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