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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第1页)

用过晚膳,方道如便离开了,宋氏今年已经三十三岁了,再过几个月就要当祖母了,现代三十三岁才结婚的都有,但在古代就算是年龄大了,比起已经不年轻的正妻,方道如更喜欢留宿在小妾们房里。

方之平很难理解他爹的做法,若是不在意娘亲,何必每天晚上过来陪她用晚膳,但若是在意,又为什么频频去妾室房里,除了他和大哥以外,慧姐儿、方之青、方之业都是姨娘生的,以后说不定还会冒出个庶出的弟弟妹妹来。

好在娘亲已经越来越不在意这个了,能够面不改色的看着的自己的丈夫离开正房。

“我给你做了身汗衫,你晚上穿上试试。”

宋氏颇为慈爱的说道,儿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简直是一天一个样儿,衣服自然也得常换新的。

白色绸缎做成的汗衫,边角处皆有暗纹,很是精致。

方之平颇有压力的接过来,“我的衣服够穿,娘亲你没事儿就跟竹兰姐姐她们下下棋、逛逛街,不用总给做针线活,累眼睛。”

自从他去国子监上学以后,娘亲这边每十天就一定会为他做套衣物,雷打不动,各色的衣袍、汗衫、鞋袜、帽子。

关键是选布、裁衣,到缝制、绣花,每个步骤娘亲都是亲自去做,绝不假手于人,他想想都觉得累。

“这不是没事儿做吗,闲着也是闲着。”

宋氏解释道,她也就是能做点针线活打发时间了,没心情给自己做,更不想给老祖宗他们做,自然是给自己最疼的儿子了。

方之平叹气,他当然知道娘亲在家的情况了,府里的事儿都是老太太管着,大哥大嫂除了初一和十五早上请安的时候以外,轻易不到这边来,他爹每天就过来用个晚膳。

以前他在家读书的时候,娘亲平日里总是花费很多的精力在他的膳食和日常用度上,也能用来打发时间,但现如今,他十天才能回来一次,娘亲的日子过得可不得枯燥。

要说这供古代女子打发时间的东西实在是太少了,骑马蹴鞠不允许,画画、赋诗也没几个人欣赏,整天待在家里绣花也太无聊了。

方之平挠挠头,“那您也得注意身体,别太劳累了,现在要是熬坏了眼睛,以后我儿子还怎么穿您做的衣服。”

要是他再有个弟弟妹妹就好了,娘亲整天被他她歪缠,也不至于无聊,不过就现在这个医疗条件,娘亲再生一个孩子的事儿还是算了。

不过孩子没有,宠物却可以有,改天寻摸只软萌的小猫回来,让娘亲当小孩也成。

“傻小子,咋这么不害臊呢,媳妇都没娶呢,哪儿来的孙子。”

宋氏笑道,这小子从小就不知道害羞,成婚生子这样的事儿到他嘴里跟吃饭喝水一样平淡,也不知道以后开窍了还会不会这样。

方之平面不改色,“这有什么好害臊的,天经地义的事儿。”

不就是结婚生孩子嘛,他没吃过猪肉,还能没见过猪跑啊。

宋氏掩着帕子大笑,“好好好,天经地义,娘到时候一定给你挑个出挑的媳妇。”

首先,性子得好,不能压住她儿子,其次这容貌也不能差了,当然嫁妆也不能太少了,之平本来就是次子,分不到多少东西,要是媳妇嫁妆再少,一家人都得喝西北风去。

“行,您看着挑,必须得挑个孝顺的,不然我可不愿意。”

方之平笑眯眯的道,他这话可不是用来哄娘亲的,而是实打实的真心话,他疼媳妇,孝顺她的长辈,她自然也要投之以桃报之以李。

“再过几年,就该给你相看了,现在还不急,你的任务就是好好读书。”

宋氏嘱咐道,之平毕竟不能袭爵,若是现在相看的话,选择太少了,不如等到下次乡试中举以后再说。

俗话说孩子都是自家好,宋氏对自己儿子可是相当有自信,根本就没想过可能会落榜的事儿。

方之平也明白自己现在不上不下的处境,不过他也不急着定亲,跟十一二岁的小姑娘培养感情,想想他的鸡皮疙他都要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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