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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通城诡事现天日(第2页)

沈兰清道:“天喜宗与狂澜宗一样,都是成名较早的宗派,如果说狂澜宗以那身江崖海水袍闻名天下,天喜宗就是以剑珥之上的鹤血石以及那身红衣为世人所知。”

楚浩然道:“鹤血石是什么东西?天喜宗也养鹤吗?”

沈兰清道:“鹤血石并非仙鹤之血,而是天喜宗主用山中开采而来的宝石炼制。

因其色鲜红似血,似鹤顶,故此命名。

鹤血石镶嵌于使用者剑珥之上,只有筑基以上的弟子才能使用。

鹤血石具有增长剑气的作用,剑气与使用者同气相连,同生同死,若使用者身殒,镶嵌鹤血石的剑将永不出窍。”

楚浩然道:“那岂不是成了废铁?你说,天喜宗这么多高手来到灵通城,难道是为解决怪异之事?”

沈兰清沉吟片刻,摇头道:“依我看,不太可能。

人世间的怪异之事,各宗门大多当成磨炼弟子的任务派出,不可能让高手前来,除非他们跟我们一样,有其他重要的任务,路过此地。

而且,如果我没有看错的话,为首之人是天喜宗的少主——余秋水,应该是带弟子云游。”

楚浩然撑着脑袋,道:“你方才说,天喜宗原是七宗之首,后来如何没落了呢?”

沈兰清道:“也不能说没落。

所谓‘七宗之首’的排名,不过是修行中人无甚依据的说法,大抵是看着谁灵术高强,谁活得久,所以排名。

天喜宗最强盛的时候,就是宗主余天喜进入金丹,余天喜强过同为金丹修为的狂澜宗的宗主,因此被评为第一。”

“天喜宗宗主膝下无子,仅有一女,名为余秋水。

但天喜宗的功法大多刚强,不适合女子修炼,所以余天喜一心想要找个女婿来继承自己的衣钵,传承全部功法。”

“余秋水有一心爱之人,也是修行者,并且修为高强。

但她这个心爱之人志在四方,并不想终身困于天喜宗,于是出逃,但余天喜又怎么会轻易放他走?让宗门十大高手与之决战,想要趁机杀他,却不想此人修为高超,不仅杀死天喜宗的高手,就连余天喜本人也没拦住他。

此一战,天喜宗元气大伤,跌下‘七宗之首’的宝座。”

楚浩然听得入神,道:“想不到,你对这个于少主了解挺多。”

沈兰清道:“天喜宗与我们宗主关系很好。”

楚浩然道:“好在哪里?”

沈兰清道:“师父经常闭关,少则两三年,多则八九年,各宗就算有请帖来,也是南梦长老派弟子代为出席。

但师父去了天喜宗很多次,还帮助余宗主突破了金丹修为。”

楚浩然道:“这么说来,我们宗主还是余宗主的贵人。”

沈兰清道:“可以这么说。”

楚浩然道:“那你作为宗主首徒,不去打个招呼吗?”

沈兰清瞥了他们一眼,道:“余少主以及门内弟子此行低调,应该不会想被人打扰。”

楚浩然闻言,转头看向他们。

很多弟子都戴着斗笠,厢房的门也是半掩着。

但要说他们低调,楚浩然才不认,这么一身红衣,无论走到哪里都十分显眼。

这时,他们点的饭菜也上来了。

卤鹅和肉楚浩然认识,但这酿醉草却是别开生面,楚浩然本以为是某种稀奇的草食,端上来才知是带着丝丝甜味的蒸草鱼。

店小二放下饭菜后,笑说:“二位客官慢用,若有需要,再叫小可。”

楚浩然道:“行,你忙你的。”

说着,自己盛了饭,给沈兰清也舀了一碗,这才开动。

卤鹅肉嫩滑,看起来就是红烧肉的坨坨肉肥而不腻,楚浩然吃得十分满足。

接着对沈兰清道:“那这余天喜这女婿是何人?竟能同时对战十大高手,还让天喜宗失去七宗之首的宝座?余天喜金丹修为,竟然都没拦住他,那他岂不是比金丹还高的修为!

若真如此,怎么肯给余天喜当上门女婿?”

沈兰清看着狼吞虎咽,边说边加饭的楚浩然,将自己面前的饭也给他拿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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