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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该知道的,太甜的东西,都不长久。
就像开封春天的洋槐花,开得漫山遍野都是,香得人发晕,可是风一吹,没几天就落光了。
二〇一六年的一月,我和林知微在一起了。
说"
在一起"
好像不太准确,更像是一种水到渠成的默契。
那个雪夜我牵了她的手,说了那句蠢得要死的话——"
明年,我也想帮你占座位"
。
现在想想,那算什么告白啊,换作别的女生,说不定转身就走了。
可是她说好。
她说"
好"
的时候,眼睛亮晶晶的,像盛了整个雪夜的星光。
我那时候心里有多高兴呢,高兴得手都在抖,还得装作很镇定的样子,揉了揉她的头发,说"
快上去吧,外面冷"
。
其实我一点都不冷。
我全身都在发烫,像揣了个小太阳。
从那天起,我的生活里多了一个人。
每天早上六点半,我准时醒。
洗漱完就去食堂买早餐——她爱喝西门的胡辣汤,加油条,要放很多醋。
我提着早餐站在她宿舍楼下等,她下来的时候总是睡眼惺忪的,头发乱糟糟的,像只没睡醒的小猫。
"
又这么早。
"
她会嘟囔一句,然后接过早餐,咬一口油条,眼睛就弯起来,有两个浅浅的酒窝。
我们一起去上课。
临床医学的课排得很满,从早上到晚。
我们不是一个班的,但公共课可以坐一起。
我帮她占座,帮她抄笔记,帮她划重点。
她上课爱走神,有时候盯着窗外的梧桐树发呆,我就用胳膊肘轻轻碰她一下,她才回过神来,冲我吐吐舌头。
中午一起吃饭,晚上一起上自习。
下了自习我们不直接回宿舍,会绕着校园走一圈。
从综合楼走到大礼堂,再走到校史馆,再走回来。
冬天的夜晚很冷,我们牵着手,揣在同一个口袋里。
她的手很小,很软,像一块棉花糖。
我以前觉得谈恋爱是件很麻烦的事,浪费时间,影响学习。
可是认识她之后才知道,原来有人陪着的感觉这么好。
以前一个人吃饭,一个人上自习,一个人走夜路,不觉得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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