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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第 104 章(第6页)

它们本来是飞城里的普通城民,它们天生胆小,自认从来没有对冒险者做过任何不好的事,更没有被冒险者控诉的高傲对待,地精一族干不出这事。

它们同样是受到高层原住民欺压的人——种族压制就是如此,无法反抗。

可冒险者为了向原住民们宣战,先拿它们地精一族开刀,只因为它们是原住民里实力最底层的那批,好对付,适合激怒高层原住民。

它们族群被冒险者杀了大半,原住民认为它们背叛又把它们族群灭了大半。

它们族群濒临灭绝……

老鼠急了也会咬人,它们地精一族并非没有脾气!

于是在冒险者和原住民打起来,原城主死去,擅长挖地道的它们偷走了被原城主死前藏起来控制飞城整个运行的令牌。

它们不敢成为城主,它们知道自己一旦成为城主,打不过冒险者也打不过原住民,它们一直在物色靠谱的新任城主。

飞城需要令牌控制——这个秘密只有地精一族知道。

现在知道的多了路易斯、明华、洛青以及灰灰。

灰灰打了个打哈欠,什么狗屁城池,对它的吸引力不如焦香的烤肉大。

路易斯:“看在母树的面子上,它们可以让我们去参加它们的考核,但是它们需要承诺,如果我们之中任一一个成为飞城的掌控人,必须保证它们在飞城里吃饱喝足的生活。”

这要求……可真朴实无华啊。

如此简单的要求自然会答应。

地精:“你们跟我来。”

就着刚才坑洞,地精钻下去,向明华他们挥手:“快点跟上,别让别人发现。”

灰灰一爪子把洞口拍大。

明华他们终于能进去,地精抱怨着把地面恢复成原来的模样。

地精一族掌心能够分泌出一种特殊的黏液,混在泥土里可以让泥土变得像是钢筋一样坚硬,地底的通道看起来很坚固。

明华、洛青以及路易斯都需要猫着腰走路,他们能够感觉到自己一直在往地底走。

到了后面,地道越来越宽敞,他们终于能够直着腰走路。

他们来到了地精大巢穴。

热闹非凡,数不清的地精见到有生人进来,它们齐声发出刺耳的尖叫。

那么多数量的地精合在一起的叫声有多恐怖呢?

明华他们的血量在持续下降。

不是说被冒险者灭了大半,又被原住民灭了大半快要灭绝了吗?

怎么数量还是什么多啊!

地精它们能生,非常能生,一下就是一窝几十个崽。

领着明华进来的地精大声道:“这是来参加飞城城主考核的人选,他们承诺了,如果当上城主,保证我们能日日吃肉,天天喝酒!”

他们不是,他们没有,你这个小坏地精可别乱说啊!

“吃饱喝足”

和“日日吃肉,天天喝酒”

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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