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二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四十四章 成亲啦(第1页)

一眨眼,半个月时间过得飞快,这天清晨,唤醒李初夏的不是每天站在院子里大杨树上唱歌的小鸟儿,而是郑大嫂爽朗的笑声。

“哈哈,还是刘娘子你会说话,我家的新娘子啊,马上就起来,你先坐着吃会花生。”

紧接着就是郑大嫂去正房东间叫李初夏的声音:“夏姐儿,快起来了,梳头的娘子都来了。”

李初夏顶着两个超大的黑眼圈,呆呆的,像个提线木偶一样,任凭郑大嫂给她套嫁衣,让刘娘子为她梳头发。

在成亲的前一晚,李初夏忽然想明白,她为什么犹豫不决了,不是她不喜欢郑云晨,相反,她对郑云晨满心都是好感,也很憧憬未来和郑云晨生活在一起的日子。

但李初夏心里又惦记上辈子的爸妈,她害怕,如果她在这个时空成亲,以后有了孩子,是不是就代表她永远回不去了。

还有可能,万一她机缘巧合,又回到了上辈子,那她和郑云晨成亲了,以后有了孩子,怎么办?她一想到和自己的孩子,还有郑云晨分开,永远见不到,她的心就跟在油锅里滚了一样的煎熬。

这一晚上,上辈子的爸妈,这辈子的郑云晨,像放电影一样,在李初夏的脑子里来回播放。

想了一晚上,她也没有想明白,所以今天只能顶着两个大黑眼圈穿上了嫁衣,做了新娘。

就在李初夏还在慌神的功夫,刘娘子已经开始为她梳头,嘴里还说着吉

祥话:“一梳梳到头,富贵不用愁;二梳梳到头,无病又无忧;三梳梳到头,多子又多寿;再梳梳到尾,举案又齐眉。”

站在一旁陪着的郑大嫂,偷着抹眼泪,并不敢让任何人看见。

郑大嫂今天穿了一身新做的,一个补丁都没有靛蓝色细布衣裳,头发梳的整整齐齐,头上插了一根银簪子,活脱脱就是儿子娶媳妇,第一次当婆婆的模样。

银簪子是李初夏和郑云晨去县衙登记备案时,李初夏建议郑云晨给郑大嫂买的。

当时,郑大嫂把去年冬天卖猎物的二十两银子都给了李初夏和郑云晨,让他俩去县城买成亲的用品。

李初夏做主,买了三套新被褥,她和郑云晨,还有郑大嫂一人一套,又给家里买了一百斤的白面,一百斤的精米,除了家里用的,就是给郑大嫂买了一个素银的簪子,还有此刻在李初夏耳朵上戴的银丁香的耳钉。

剩下银钱,郑大嫂也没有要回去,而是给了李初夏,说是他们小家的第一笔银钱。

刘娘子手脚麻利,很快李初夏的新娘头梳好了,又重新为李初夏整理了嫁衣。

没有描眉画眼,没有傅粉施朱,这一刻,铜镜中的新娘,婉婉一笑,端庄而美好。

素颜新娘子李初夏,被郑大嫂把盖头盖好后,伴随着郑家小院一阵噼里啪啦的鞭炮声,一身红衣的郑云晨,牵着带着大红花的驴,驴身上坐着一身红嫁衣的李初夏,从郑

家小院出发了。

他们需要绕着村子走一圈,村子不大,可每条街都要走到,也需要不少的时间。

而且,郑云晨怕驴子走快颠到李初夏,就牵着驴,慢悠悠的走,丝毫不管后面跟着看热闹的人的心情。

在后面的跟着的人,不仅仅是看热闹,还需要说吉利话,因为驴子走的太慢,有几个人已经把会的都说完了,只能硬着头皮瞎编。

早生贵子说完了,就说早生贵女,白头偕老说完了,就说黑头到白头,一直在一起。

郑云晨听到了,也不在意,反正是吉利话就好,李初夏实在听不下去了,太为难人了,就小声催促郑云晨快点走。

郑云晨跟听不见一样,还是按照自己的节奏,带着李初夏在村子里饶了一圈后,回到了郑家小院。

等到了郑家小院后,院子里,还有靠着院门外两边的土路,都摆满了桌子碗筷。

热门小说推荐
我在机兽世界杀敌成神

我在机兽世界杀敌成神

云飞雪意外穿越到一万年以后的洛洛历险记世界,成了一辆普通的跑车。在这里,猛兽族有三皇七王,机车族有十大守护者,为了争夺资源和提升战斗等级,机兽世界动乱千载。随着等级的提升,云飞雪发现,他的绝招竟然蕴含龙威,能对猛兽族形成压制,并且他还有海陆空三种形态!什么?他一个机车族的绝招,怎么会有龙威?什么?这个机车族不是地上跑的吗?怎么还会变成战斗机?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在机兽世界杀敌成神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前缘惊魂

前缘惊魂

几个年轻人遭遇一系列恐怖离奇经历,看似不相干的人与事儿,却与前世的他们有着种种千丝万缕的联系,那个前世受尽屈辱的女人化作恶灵,向尘世中的他们伸出了魔爪...

废柴从今天开始反攻

废柴从今天开始反攻

丢掉成为异能者的幻想,准备专攻鬼画符的那一天,凌姿捡到了一条咸鱼。凌姿咸鱼,咸鱼,今后我发达了,你将成为本大佬身边,最风光的咸鱼。某一日,咸鱼翻身,把凌姿堵在城墙转角,原本冰冷的脸上全是委屈,双目通红的看着凌姿,你还想当大佬吗?不想。可我还想当一条最风光的咸鱼。...

天命医妃:便宜王爷靠边站

天命医妃:便宜王爷靠边站

狗王爷身边绿茶遍地,李嘉言目标明确抱走自己,从此独美!...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