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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禁气不打一处来。
十分钟之后,台下便坐满了同事,我俨然成为一颗耀眼的明星。
我一出场,场下便响起了口哨声、笑声和掌声,大家都饶有兴趣地打量着我的妆容,就像看一个猴子,在那一刹那,我不知道自己有多恨张静。
在王长乐的几次喝令下,会场便是鸦雀无声,我不由地向王长乐投去一个感激的目光。
王长乐对我报以一个鼓励的微笑。
我调整好心态,站在演讲台上面对着台下几百人时我完全将自己的个人得失置之度外了,我对大家挤出一个笑容。
在大家期盼而新奇的注视之下,我先是滔滔不绝一阵胡侃,然后拿出演讲稿,其实我并没有照着它念,而大多数是现场发挥的,演讲稿我已经记得八九不离十了,我非常顺利地把在杭州跟外国营销博士学到的东西分享给大家。
台下一片寂静,似乎都在专心地听着我生动而风趣的演说,我多次看到王长乐满意地对着我笑。
作为北方人的我的普通话超极标准,字正腔圆,声音洪亮,台下多次响起雷鸣般的掌声,似乎大家都受益非浅。
从此,我的威信又上了一个新台阶,我对自己更加有信心了。
那天下班后,我终于见到沈夕了。
今天她准时下班回来,平时她经常加班到很晚。
趁着季铭又和几个女同事去酒巴买醉了,我便敲开了沈夕的房门。
沈夕热情地把我让进屋里。
我坐在沙发上:“沈夕,好几天没见你了,这几天你怎么样?”
“一般,就是整天瞎忙,你出差什么时候回来的?”
“大前天晚上,我回来你已经睡了。”
我拿出那个水晶发夹递给沈夕,“沈夕,我这次去杭州没有太多时间去逛街,只给你带了一个发夹,不知道你喜不喜欢。”
沈夕接了过来,拿在手上端详了片刻,然后说:“这个发夹非常漂亮,挺贵的吧?”
“不贵,你喜欢吗?”
“喜欢!”
我非常深情地说:“只要你喜欢,再贵我也会给你买。”
沈夕浅笑,露出两个小酒窝儿,我便又开始心摇神荡起来。
可沈夕却说:“虽然我喜欢,但是我很少戴,我的头发也不适合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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