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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后来创办公司,互相支持对方的决定。
虽然在来之前吵了一架,但也是为了公事。
再说她还送自己一把伞。
正如张胜男所说的,这不是喜欢这是啥?
高宇活了二十多年,头一次心脏嘭嘭直跳,想起李秋月白净的笑脸,坚毅的眼神,两人的志同道合。
他十分确定自己喜欢李秋月,李秋月也喜欢他。
“咳咳,胜男。
我问你,你会喜欢你的同事吗,或者说一起并肩作战的战友吗?”
张胜男没想到高宇会主动说起这个话题,看来自己刚刚的试探起了作用。
“喜欢的。
和战友一辈子的并肩作战,组成一个小家庭,一起奋斗多么美好。”
高宇听到这话更确定自己内心的想法,脸上的笑容也更大。
“我也喜欢的,你和我想的一样。”
张胜男眼看时机成熟,说出自己的内心想法。
“高宇,我喜欢你,我不介意你的年龄是比我大还是比我小。
我公司总部在南市,以后肯定在南市生活,希望你能留在南市。
这样我们不用分隔这么远,早早组成家庭。”
高宇突然被告白,吓得手直哆嗦,忙不迭放下手里的酒杯。
“胜男,你咋会喜欢我,我这人身上有啥优点让你喜欢。”
张胜男脸色早已由红转白,“不是,你刚刚不是说喜欢并肩作战的战友吗,我这些天和你一去会展跑前跑后,不就是并肩作战的战友吗?”
高宇这才意识到两个人想岔了。
“你先听我说,我喜欢的人是战友,但是那个战友是秋月,不是你。”
张胜男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嘴巴张开又闭上,喉咙里像是堵着团棉絮。
过了好一会儿,才张口说话。
“你为什么喜欢秋月,那个秋月有什么好?”
高宇不想误会再延续,干脆把自己和秋月相识的过程都说开。
“早在我还不是厂长的时候,我就认识秋月。
秋月她是个很聪明的女孩,总是能发现市场需求,我们之间很多共同话题。
那个纸杯子就是我和秋月认识的见证。
后来我们厂要破产清算,我找了那么多人请他们接手厂子。
只有秋月愿意接手厂子,还给厂子找到新的产品。
虽然来南市之前,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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