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友,麻烦了!”
辛弃疾对吕小布笑道。
“没事,没事!”
吕小布摇头,他才不觉得麻烦呢,反而是觉得兴奋!
光是能见到这些古人就够开心了,更别说还能看到他们杀敌的英姿,简直是最大的礼物啊!
辛弃疾接管身体,伸出手看了看,摇了摇头笑道:“老夫一生为了抗金,却一生不得志,只留下了一些抱怨的诗文,也不知道后世如何评价我。”
“那不是您的错!”
吕小布出声说道:“没人觉得您错了!”
“是吗?”
辛弃疾笑了:“不知小友知道我的诗句吗?可否为我配乐?太白兄吟诗杀敌,羡煞吾等了啊!”
“义不容辞!”
吕小布立刻说道。
“千古江山,英雄无觅孙仲谋处。”
吕小布的开始配乐了。
“好!
好!
好!”
辛弃疾凭空摸了摸那并不存在的胡须,显然很开心。
随后,由侠客机器人化作一柄腰刀出现在了他的手中。
剑虽然一直都是大家口中最熟悉的兵器,但是,真正战场上几乎没有用剑的。
它太薄,太轻,无法造成足够的杀伤力。
所以,一般都是刀或者枪!
那宽厚的腰刀出现在辛弃疾手中,瞬间,辛弃疾整个人的气质就变了,从一个诗人,变成了一位将军!
和项羽不一样,他很安静,没有暴喝,没有怒吼,沉默无比,伴随着吕小布的诗句,举刀就杀!
“舞榭歌台,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
“斜阳草树,寻常巷陌,人道寄奴曾住。”
“想当年,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
“元嘉草草,封狼居胥,赢得仓皇北顾。”
“四十三年,望中犹记,烽火扬州路。”
“可堪回首,佛狸祠下,一片神鸦社鼓。”
“凭谁问、廉颇老矣,尚能饭否?”
一首《永遇乐·京口北固亭怀古》背诵完毕,辛弃疾已经宛如耕地的老牛一般在众多的血人当中,耕出了一条长长的通道!
“廉颇虽老,尚善饭兮!”
辛弃疾挥刀斩下一个血人的头颅,出声说道!
,!
是哈哈大笑。
“此时本应赋诗一首,奈何太白被将军气度折服,只想上阵杀敌啊!”
他本来就不是什么酸儒文人,否则也写不出侠客行来,一剑,一酒,一诗,行于庙堂上,走于江湖中才是他!
恭喜宿主成为魔教教主,成功激活大魔头系统。发布任务斩杀太安县九世大善人林冲,奖励1000点魔头值!狗系统,你做梦,老子绝不会滥杀无辜!!任务失败,宿主将被雷劈一分钟!王动沐浴在雷光中,面...
关于懒锦鲤被迫996前一秒还在锦鲤池玩着自己吐出来的泡泡后一秒带着记忆变成村妇肚子里的崽崽懒懒变蓝岚原以为只是换个地方继续吐泡泡玩可谁能告诉她为什么家里这么破又这么穷啊?还一大家子一起逃荒?这样的家庭真的能养活懒懒吗?事实证明,还真不一定能行!生活不易,懒懒卖艺为了养活自己,懒锦鲤被迫996为了养活家人,懒锦鲤继续996为什么朋友也要养?还要养未来皇帝?不会吧不会吧百姓也要她养?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开局一个碗结局一...
...
在王团团成为一本书的盟主时,这本书给她带来了一个福利。她穿越了,穿到了这个书的世界。作为一名死忠粉,她对这个世界的剧情了如指掌。可是这又有什么用吗?她又不是女主,女配,而是女主的对头,最美雌性索菲亚。那个跟女主作对,被万众粉丝唾弃的女反派。让她早点死的反派,也是小说中前期女主的最大对头。她差点害的女主一尸两命,到最后自己却是一尸六命。生下的小虎崽一个都没有活,自己的小命也没了。为什么给了她穿书的命,却让她不得好死呢。清醒之后,王团团决定改变命运,远离男主和女主,这样才能够保住小命。本书又名异世夫君是反派,是异世系列文呦...
男主是朵娇花,千万不要怜惜他!重生古代农门,家里穷的响叮当,极品亲戚一箩筐,爹娘柔善少担当,挨打受骂是寻常,怎一个惨字了得怎么办?安茉儿撸起袖子霸气宣告,从今后,安家四房我当家,不服?不服给我憋着。食雕绝活玩起来,兄弟前程安排起来,发家致富算什么本事,成就一代新贵才是我小厨娘的终极目标。...
本书是作者的一次尝试,DGP和甜文部分各占本书内容的一半,当然,骑士这条线不会像极狐原作那样写,虽然我比较喜欢极狐这部作品,但这部剧创世篇带动着前面篇章引出的问题就算是我也是直摇头。所以看官们可以放心,我不会写成极狐原作的那样子。仁枫本是一名普通而又平凡的大专生,因为一场相遇他与他一生的挚爱许小妍相遇。而这场相遇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