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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店的工作繁琐且忙碌,王刚每天如他预料般早出晚归,月底,王刚拿到了一个月的薪水。
因为他平均每两日都会预支一次,剩下到王刚手里的薪水便只有四块银元。
一块银元可以兑换一百枚铜元。
在这个年代,有些节省的家庭,一个月一块银元就可以足够一家五六口的基本开支了。
对王刚来说,四块银元不多不少,稍微省着点可以用一个月。
当然,省是不可能省的,王刚可不是会委屈自己的人。
不过他买手表的计划是暂时泡汤了。
他去钟表行看过,就是最便宜的手表都要一百二十块银元。
以他现在的工资,攒一年都买不了手表。
王刚知道,手表这么贵的根本原因是因为这个时代,落后的国家还不能够造出来手表这样精细的东西。
所以手表都是进口货,也就是洋人的货。
交通极不发达的年代,进口东西并不容易,贵也是正常的事。
出了钟表行,王刚心里头突然对他接下来要做的事有了想法。
当天下午,他就和书店老板提出了辞职的事。
老板是个豁达的人,并没有为难王刚,甚至还把王刚当天的工资给结了。
老板说:“其实你来的第一天我就知道,我这里留不住你,我这大半辈子阅人无数,看的出来你就不是个会永远抄书的人。”
老板话里的意思就是,他看出来王刚不会久干,还是在几个人里面选择了王刚。
王刚笑笑,“承您的情,我把我的地址给您留下来,您要是需要,我要是能做到,必定不会推辞。”
老板亲自把王刚送出了门。
佟二堡茫然的看着王刚,“叔叔,我们要回家吗?”
摸摸佟二堡的头,王刚笑着没说话。
佟二堡便没有再问,他肯定好奇,毕竟他还只是个孩子。
但一个月的相处,让佟二堡成了王刚的头号粉丝。
对佟二堡来说,如今佟奶奶和佟爸爸说的话都没有王刚说的话管用。
王刚带着佟二堡直接去了成衣店,斥巨资两块银元,为自己和佟二堡买了新的长衫。
换上新衣服,王刚整个人顿时看起来就俊美多了。
站在西洋镜前,王刚发现不过短短一月的时间,这个身体的变化是巨大的。
首先是强壮了。
这一个月他每天吃饱喝足,除了工作来回走路,还会在晚上的时候在不大的厢房里面锻炼身体。
捏捏二头肌,已经能感觉到硬硬的肌肉了,腹部也开始有了腹肌。
王刚很满意,他就不喜欢太文弱的男人。
尤其这还是他使用的身体,不说练成肌肉型男,最起码也要有男人味。
如今他走出去,想必再也不会有人说他是文弱书生了。
佟二堡眼睛亮晶晶的看着王刚,手脚僵硬,碰都不敢碰自己的新衣服。
他显然欢喜的很,但牢记爹爹奶奶话的佟二堡还是小声说道:“叔叔,我不喜欢新衣服,我不要,您给自己买就好了。”
“我觉得还是我的旧衣服穿着舒服,这新衣服穿上我感觉都不会走路了,身上也怪不自在的。”
和王刚相处久了,佟二堡也变得文雅了些。
王刚容不得他拒绝,直接付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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