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
快速而来,瞬间就到了后舱门外,与走出去的路克来了个面对面。
小巴同学今晚很忙,已经没时间说俏皮话啥的,直接就朝路克抓袋子的左手推去。
但就在他快触碰到路克左手时,突然感觉脚下一麻,身体僵直。
小巴同学满脸诧异地看向脚下,才发现路克右手的病棍点在地面,细碎的电弧正在地面上闪耀。
带着他玩了很多场测试的路克,对这位小同学的速度很清楚,甚至大概能预估正常情况的能力增幅。
现在的小巴同学,肯定是没有电快的,遭遇对自己习惯了如指掌的某人,当然瞬间摔了个大马趴。
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路克跳出天台,消失不见。
五秒钟后小巴的身体终于恢复,唰地窜到天台边,却看不见路克的“打工人”
马甲。
而身后维克多也基本恢复正常,出声提醒小巴不要再乱跑。
韦老爷也知道了这边情况,听见只是被抓走了三个人,便安排两人先返回基地,把战机里的“战利品”
扔进更安全稳妥的基地大牢中再返回。
抓人是不可能抓人的。
比起被救走的三个人,剩下城里的恶棍才是重点,哪怕其中有joker也一样。
韦老爷这次能击败joker,下一次也可以。
这不是什么自大,而是身为蝙蝠侠必须有的信心。
没有这种钢铁般的信心,他早就死了。
几分钟后,黑暗骑士的战机终于赶到,加入了清剿行动中。
这个时候,剩余的恶棍们已经开始逃跑,或者最后的疯狂。
但在路克这个“生力军”
的加入后,大半个正义联盟合力下,清剿行动摧枯拉朽,没有任何一个超级恶棍能顶住一分钟。
实力渣一点的,甚至一秒钟都顶不住,直接就被秒了。
最后,韦老爷气喘吁吁地站在市中心一栋大厦楼顶信号塔上,俯视下方渐渐退去的人群。
良久,他才开口到:“你来的可真是时候。”
站在另一边塔架上的路克情绪很稳定:“抱歉,没想到这里会出这么大的状况。”
韦老爷嘴角抽搐了下:这是在指责我没看好那群恶棍?
被堵了这一下,他安静了好一阵才继续:“你认识那个打工人,或者棍侠?”
路克果断否认:“今晚之前,我都不知道有这个人存在。”
因为他是我今晚才编出来的马甲,所以这是真话。
他在心中补充上一句。
韦老爷又沉默了。
良久,他冷哼一声:“小心点,我会盯着你的。”
说着披风展开,滑翔而去。
路克双手抱胸,一个人站在塔架上,飘扬的披风在夜色中不停渐变着,如同脑中的诸多思绪。
良久,他才轻笑一声:“真是小气,抓回去那么多个还不高兴。”
不就抢了你的joker么?还专门来警告我一句。
霍氏长女聪敏多才,清丽娴雅,美名远播动京城,却在大婚前夜,被一刀断头ampampbrampampgt 再醒来,她发现自己被挂在屋粱上,成了天生怪力的华府二姑娘,一脚就能把个大活人踢得吐血不说,还天天嚷着要抛弃她一手养大的...
这是海贼同人我,盖伦,有系统。此外,书名其实是海贼王世界里的正义骑士能抗能打大宝剑德玛西亚之力盖伦的缩写。新书李青的奇妙冒险求各位书友老爷支持!...
苏橙穿越到英雄联盟版本处在S7的平行世界。他本想矜矜业业,奈何获得奇葩系统,于是乎峡谷少了一位‘下饭御厨’,赛场多了一位‘喜剧人’。姿态快来中路越塔,对面蚂蚱没大!态哥上路猛窜至中路越塔。结果蚂蚱反手大招反杀,一个靓仔随后杀至,丝滑连招行云流水,带走人头潇洒离去。姿态你东西,管这个叫没大?苏橙老实人不说胡话,你就说他现在有没有大招吧!姿态我XXampampampamp奇迹行者还在刷野!被越塔做掉的姿态,咬牙切齿。另一面,苏橙呼唤野王对面中路一滴血,骚粉你来越,人头你吃我喝汤。野王耐不住人头诱惑,远道而来,结果当他盲视野冲进塔下,面对一个满血的冰女,越南野王人在风中萧瑟。你管这个叫一滴血?这特么是一管血!Sofm感觉自己上了国际大当。自从来到LPL,整个赛区因他节目效果拉满。骗队友,踩在队友尸体上喝血千米之外我在赶,百尺竿头我在靠,赛场第一果子哥,赛区最强整活儿王发起疯来不分敌我,偏偏这个男人强到过分!全球网友笑疯他太有节目效果了啊!...
部落农耕时代,世界是庞大未知的。随着不断的探索,古人惊骇的发现,这个世界,天圆地方,有各种神迹降临,甚至有身高万丈的超大型巨人,智慧巨兽的身影神秘出现,踩...
梅青酒死后重生回到物资匮乏的七零年代,这时候缺衣少食,糙米粥都吃了这顿没下顿。就在她以为这辈子会被饿死的时候发现,她居然随身携带生态农庄,里头鸡鸭鱼肉应有尽有…这还不算,她还发现上辈子的大佬们是她弟弟。医学界的泰斗是她大弟!科研领域的大佬是她二弟!!知名地产大亨,就是送姐姐两栋高级公寓楼做嫁妆的那位是她三弟!!!弟弟们巨牛逼,你问她?她就比较没用了,只养了几个弟弟,顺便抓个首富大佬做竹马...
阅前指南甜宠双洁爽文,有智斗权谋,伏笔细节多,多人物刻画,女主不吃亏,不理解的地方后期都会填坑,文风轻松是为方便阅读宣王贺钧廷。独宠皇妃这本书中,作者写他屠尽北狄王庭,写他披甲造反那一日连破十二城,写他六亲不认冷酷到骨子里的薄情,写他一生没有所爱,最终像个茕茕孑立的疯子头也不回地走入了燃着大火的皇宫。 薛清茵穿成了这本书里的骄纵女配,爹不疼兄不爱,重度恋爱脑,偏偏心上人对她弃若敝履,最后被迫嫁给风流魏王,夜夜守空房,结局凄惨。 她想了想,大胆点,不如选宣王! 反正这位死得早,她美美当有钱寡妇。 薛清茵娇气得很,进王府没多久,就要贺钧廷背她, 可以是可以,拿夜夜腰疼腿软换的!哪里还有什么守空房? 不对啊。 这和我在书里读到的不一样!说好的宣王其人冷酷寡情不近女色呢? 后来,薛清茵一跃成为御前红人,人人追捧,她的命运已改。她却不想当寡妇了。 从此 你为我手中剑,我为你护心甲。 我们爱彼此不屈的灵魂。 宣王很早便知道她说喜欢他是假的,但无妨。 她是这个荒诞又丑恶的人间中,他们唯一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