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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是她那位男人三十三岁了,可瞧着,虽说也不长得多好看吧,但真不像三十三的人,面嫩。
听着他们仨平时说话都很亲近随意的,她都有点弄不清这仨人究竟怎么回事儿。
她是没跟着做买卖的人赶路过,但她常跟着她娘去客栈里帮工,也听过不少行商的故事……那真是苦得不行不行的,可这三人,马车上吃的喝的用的,实在是讲究,在路上吃的一顿饭,比她家里过节吃的还好呢!
以她的见识,实在是猜不出来这伙人倒底是怎么回事……不过管它呢,反正带她脱离了后爹的算计,不用担心哪天突然被后爹带的人给捆走了……就算是去山寨里当土匪婆,她也认了。
好容易走出了那一段,路面总算平整了一些,四人也都上了车,接着向前赶路。
司娓娓拿出自己的小本本,正是这次的旅行日记。
“咱们再走一段路,估计能在天黑前赶到山神庙。”
周小兰羡慕地看着司娓娓的小本本。
“姐姐还识字?”
司娓娓点点头,“嗯,我们村子,无论男女老少,都识字。”
周小兰只觉惊讶,“真的?那金顺哥也识字?”
她原先亲爹没死的时候,对她可娇惯,还说等再长两岁就送她去女先生那里识几个字,学个描花……可后来亲爹过世,母女俩被赶出来,亲娘再嫁了个浑人,家里常常吃了上顿没下顿,连弟弟长到十岁都是大字不识一个,更不用说她了。
“是啊,你要是有不认识的字,就让金顺教你。”
司娓娓就从周小兰身上,深刻体会到了,什么叫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要不是因为社会的原因,陈氏自己就能养活得了自己和女儿,完全没必要再嫁,或者就算再嫁也该有底气。
周小兰也不至于因为怕被后爹给随意卖掉,要草草远嫁。
古代对于古代女子来说,那就是难度hard啊。
周小兰一听两眼闪闪亮,“嗯。”
未来的男人居然识字,这让她心里又高兴了几分。
这样不管她能不能学会吧,起码将来的儿子不会变成睁眼瞎了。
果然,在傍晚之前,他们看到了一座破庙。
这山神庙之前三人就曾经借宿过,庙里没人,一处配殿塌了半边不能住人,大殿里还有神像也不好住人,因此三人是在破庙后院的厢房借宿的。
这次他们仍然把马车赶进了后院。
周小兰已经做过一次饭,这回就有经验了,而且因为不赶时间,她还切了点青菜和肉丝,下了几个鸡蛋,和面一起煮着,咕嘟咕嘟的,香气扑鼻。
正搭着简易床铺的孔金顺和王大军对视一眼,王大军伸出大拇指。
“你小子有福气!”
孔金顺美得鼻涕冒泡,“嘿嘿嘿!
回村去我请客!
谢你和村长两位大媒!”
赶了整一天的路,肚子里来碗热乎乎的可口汤面,配上油炸的麻花和撒子,那是真舒坦。
马车里铺上了席子和褥子,由司娓娓和周小兰在里头睡,外头简易床铺由两个汉子睡……
半夜时分,四人几乎是同时被惊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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