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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后来,课后围着教授问东问西的身影里,也多了一个怯生生背影。
他不得不承认,唯有那种时候,她几乎是整个人都发着光的。
在彼时的爱大文学院里,大概也没有人不喜欢她:教授们欣赏她的好学,同学们感谢她的不吝分享,连她们宿舍区隔壁那些不怀好意(他认为的)的男同学,也都拼命一个劲往她那栋楼去凑,只为了蹭一顿香飘十里的中餐。
大概只有他对那样的她越看越讨厌吧。
甚至越看越怀疑:难道真的是我让你不快乐吗?是我让你变得黯淡无光吗?
他一直以为自己曾拯救了她的人生。
也一直以为,无论是恩情还是爱情,她理应永远忘不了他,分别只是一时的矛盾,总有一天会解决。
然而就在那滞留爱丁堡接近半年的某一天里,他才好像忽然明白:也许她真的,经由那些他看来不过是随口一提的文字,并不伤人的忽视,在某一天,把她对他的爱杀死了。
爱的消亡,原来是从来不给人提示的。
或许只是一句话,或许只是一个岔路口的选择。
正如很久以前,他笑话着网络上那些矫情的男男女女,什么“不想离开的人往往看起来最犟,却会在闹脾气后默默收拾好一地狼籍;真正想离开的人,却在某个天气大好的晴天,穿上外套,平静地和你告别,然后再也不再见。”
他隔着许许多多排的人群,隔着无数目光,就那样打量着她纤细伶仃的背影,试图揣测她的心意。
他真的努力过。
即便那在旁人看来愚不可及,即便连舒沅本人,甚至也从来不知道他的努力。
不知道他曾经在她背后,和她一起尝试过难吃的啤酒炸鱼排薯条套餐,喝她抿了一口就直皱眉推开的威士忌。
不知道他看过她在秋天穿着格子裙,围着羊绒围巾小跑着出门,和她一起在永远派对看不到头的大象咖啡馆门前等过一整个下午,最后在隔壁的隔壁,几乎异口同声吐槽着糟糕的茶点。
不知道,他曾经和她前后脚登上卡尔顿山看日落,走过英里大道,去到王子大街,她为吹着苏格兰风笛的街头艺人放下五英镑纸币,而他给了两千英镑,告诉那个艺人,如果以后再看见这个女孩经过,请给为她吹奏《fortheloveofaprcess》。
那是最严酷的冬天。
他告诉自己,如果到新年,她依旧没有回过头,那么他的自尊不允许他继续留在这里。
于是,在新年狂欢的火把游行上,他戴着墨镜与她擦肩而过,那是他们最近最近的一次,也是最远。
她没有回头,他也没有。
那之后,他离开爱丁堡,去往伦敦。
他读不懂她。
那他放她自由,这样能不能,也算爱她的某种方式?
偷偷去出席毕业典礼那天,蒋成告诉自己,这是最后一次。
在养云门前意外迎面撞上,她装作不认识他,于是他也装作没注意,却还忍不住回头就去吓唬小屁孩那天——他也告诉自己,这是最后一次。
收到wr请柬那天,他告诉自己真的是最后一次。
在赌场,满盘皆输让给她赢,面对richard,不受控的开口维护,每一次他都告诫自己,这是最后一次。
他以为自己能控制,够高傲。
以为自己能忍住,能不回头。
结果次次破例的都是他。
还好,这些不为人知的往事,他绝不告诉给她。
因为其实唯一的答案,他何尝不清楚,只是这么多年,他一直不敢承认——
他其实早就被她驯服,磨平了伤人的锋利爪牙。
说出去她也不信吧?
她的评判标准那么多,而在他这里,仅仅是因为他真的很爱她,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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