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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证明,有的人虽然喜欢穿的花花绿绿,脖子上还戴着时(kuang)尚(ye)的项链,但他真不是变态。
披着红斗篷的男人没对夏天做什么,更没怪罪她的失礼之言,只是默不作声离开了女厕所。
夏天快步跟上,那样显眼的打扮,无疑会成为整个商场的焦点。
她真的万分佩服对方这种穿着奇装异服行走在人群里也无所畏惧的勇气。
然后,她就跟丢了。
“你也太慢了吧?”
余冬指了指脚边的黑色手提袋,“我刚刚已经把这家店逛完了,还买了一双小皮鞋。”
夏天并没把刚刚在厕所遇见的惊魂一幕告诉余冬,只是顺着她的话说,“这才第一天,你就买了那么多东西,行李箱里装得下嘛。”
“装不下就再买一个呗,家里又不是没地方放。”
“ojbk,”
夏天双手抱拳,郑重道,“富婆息怒,是小的考虑不周了。”
余冬翻着白眼踢了她一脚。
之后,两人一起去甜品店里吃东西,夏天总是忍不住想起刚刚那位红披风,她这张脸一看就不是能藏住事的,余冬吃了一勺榴莲班乾,然后用手指敲敲桌面,“回神了回神了,你想什么呢?”
“在想一位穿着红披风的仁兄。”
余冬挑了下眉,“你说超人啊?”
作为大都会的全民英雄,超人的名气还有粉丝数完全不逊于美国队长他们。
“如果超人喜欢穿皱巴巴的蓝色长袍,喜欢在脖子上戴绿油油的项链,还喜欢用独特的豹纹腰带,那应该就是他了吧。”
夏天一本正经的说。
余冬:???
“你都在说些什么鬼东西?”
夏天搅了搅杯子里的果汁,又忍不住叹了口气:“唉,这事儿说起来呢,得有一匹布那么长,我……”
“行了,”
余冬坚决而不失礼貌地摆出了尔康手,“那你不用说了。”
“真不用?”
夏天眨巴了两下大眼睛,“我是真的很想把刚刚遇到的那件惊心动魄又跌宕起伏的故事告诉你的。”
“不,”
余冬一脸冷漠,“你还是闭嘴吧。”
“好叭。”
夏天难掩失望的吃了一口小蛋糕,“感情淡喽,你都没以前那么爱我了,小时候明明最喜欢听我讲故事的。”
余冬:“……”
我可去你的胡萝呗吧。
伦敦无疑是座极具魅力的城市,唯一让夏天有些郁闷的是,这里的雨天实在太过频繁,幸好今天只是小雨,直接走在大街上也没什么影响。
从贝克街地铁站出来后,一眼就能看见贴在车站地砖上的福尔摩斯剪影,余冬整个人一下就兴奋了起来,受到身边人的影响,夏天感觉自己的心跳也有逐渐加快的趋势。
贝克街,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居住地。
尽管那只是一个虚构的人物,也完全不影响这里的走红。
柯南道尔是位太成功的作家,因为福尔摩斯这个压根就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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