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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打中。
陈仰惊奇不已,朝简用拐杖用得极为灵活,拐杖几乎是他身体的一部分,砸过去的那一下犹如抡击的拳头,横踢的腿。
就连向东都躲不开朝简的袭击,郑之覃这家伙竟然避开了,那根拐杖都没沾到他的衣服。
郑之覃扯了扯衬衣领子下面的领带:“怎么这么大火……”
逼没装完,又有一道恐怖至极的腥风裹着残影袭来,郑之覃只来得及偏身后退半步,拐杖就从他瞳孔里划过,重重飞向远处的地上,发出令人心惊的巨响。
郑之覃被拐杖擦到的颧骨瞬间渗血,半边脸都肿了起来。
“老公——”
沙发上的潘霖撕心裂肺的喊叫着扑上来,歪歪斜斜的脸部表情用力过度,像个小丑。
众人:“……”
潘霖左眼的眼珠抖动着斜向售卖机边的少年:“你……”
他看着对方好看得要命的脸,吞了口唾沫,气焰弱下去,撇着嘴撒娇似的咕哝,“怎么打人呀?”
朝简半阖着眼,嘎嘣嘎嘣的咬着奶片,目光落在陈仰的手指上面,拔掉的几片指甲都长好了,却比其他的要厚,也比其他的平滑。
潘霖被无视了,他见其他人都在看自己,顿时自卑又难堪的垂下眼绞紧手指:“再怎么说也不能打人……”
“老公,你怎么样?疼不疼啊?宝宝给你吹吹。”
潘霖踮起脚捧郑之覃的脸。
郑之覃满嘴血腥味的看了朝简一眼,他抓住潘霖的手拿下来,什么也没说的走了。
旁观的众人对这个发展感到意外。
“这就收尾了?天之骄子竟然能咽的下这口气?!”
“我还以为郑之覃要把那个残腿的帅哥打死,我都做好要去拉架的准备了。”
“你当斯文败类的头衔是虚的吗,郑之覃现在没算账不代表就翻篇了,他肯定记着呢,看着吧,那残腿的帅哥要惨了。”
“不残,他的左腿是好的,能走路,我早上来公司的时候看到过。”
那男的正说着,其他人就见话题里的主人公起身去捡拐杖,左腿确实可以走。
“卧槽,真的能走,那他干嘛拄拐???”
“康复中吧,仔细看能发现左腿迈起来没右腿自然。”
“……”
“陈先生的弟弟第一次砸过去的拐杖是十成力,第二次是十成的基础上又加了三成,两次相隔不到五秒的时间。”
余哥半吊子的分析,“厉害。”
周围人没听懂:“什么?”
余哥挠着眉毛里的痦子,别人盯着看的时候,他挠得更快,想给抠下来似的:“我观察了一会发现陈先生的弟弟情绪状态不太对,像是精神或者心理方面有疾病,我也是瞎猜的,保险起见,大家尽量别去招惹他。”
“说点我们不知道的。”
“郑之覃看上了陈先生。”
余哥说。
“不可能吧,他的口味那么重,陈先生横看竖看都不在他的食谱里面。”
这话引起了大家的激烈反应。
有人犹疑的说:“难道是想换换口味?”
“扯,我在a3待了快七年,听到过很多郑之覃的八卦,他以前在青城富二代圈里不猎奇,口味比较普遍,只喜欢胸大腰细的原生态美女,”
一个顶着啤酒肚的中年人享受着被人关注的眼神,他故作神秘的说,“四年前不知怎么就开始恋丑了,可能是中邪了吧,反正从那之后郑之覃带在身边的都是长得稀奇古怪的男孩子,丑得五花八门。”
“中邪就太假了,既然有恋尸癖跟恋老癖,恋丑也没稀奇的,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一个女白领提出质疑,“不过要说郑之覃看上陈先生,这我是一个字都不会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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