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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怀着一颗朝圣的心,兴匆匆赶来的。
而他看到的居然是一个胡须飘飘,很有风度的大叔,带着三四个人,围着一口锅,连碗都不用,捞起来大块的肉,就往嘴里塞,汁水顺着胡子往下滚。
吃的那叫一个豪放!
不知道的还以为遇见了山大王呢!
王岳看得傻眼了,居然敢聚众吃狗,不怕被文明人毒打啊!
大叔啃光了一块肉,随手扔骨头的时候,正好看到了王岳,就笑道:“酒肉不分家,也来吃点。”
说着,他抓起一个狗前腿,冲着王岳晃了晃。
王岳发誓,他是不吃狗肉的,奈何这肉也太香了,简直无法拒绝啊。
他接在手里,狠狠咬了一口,醇厚的肉味,跟同样浓郁的汤汁配合在一起,在舌尖儿绽放,那滋味简直难以形容。
怪不得连神仙都要被狗肉倾倒呢!
不吃,绝对是人生的损失!
王岳快速啃光了皮肉,伸出两个大拇指,发自肺腑赞道:“真是天下少有的美味,哪怕京城的名厨也比不上啊!”
面对称赞,大叔哑然一笑,“狗肉上不得席面,是人家名厨不屑一做!”
“那先生为什么会烹狗?”
“这个……就要从龙场说起了。”
大叔笑呵呵道:“当年在龙场的时候,十分困窘,能有的吃就不错了。
那边有人善于烹狗,滋味绝佳,我教他孩子读书识字,换来了方子。
后来在江西平叛,各地的土匪山贼,盗匪水冦,喜欢吃狗的也不少。
久而久之,就染上了吃狗的习惯。”
大叔笑呵呵解释。
王岳却道:“先生只说吃狗,却没说烹狗,圣人不是说君子远庖厨吗?”
大叔哈哈大笑,“当你山穷水尽,举目无亲,腹中无食的时候,你想的就不是君子和小人了,而是馒头,越大越好的馒头!”
很坦诚,丝毫不掩饰。
这就是王阳明!
王岳一直坚信,任何能广为流传的学问,必定有其接地气的一面。
而身为开辟一脉学问的大家,也一定是平易近人,诚
实而富有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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