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夜半时分,丁字小妹妹四仰八叉地躺在秦远的床榻上呼呼大睡。
虽然这院子里有耳房,可她不乐意去。
而秦远则独自一人坐在院子里梧桐树下的摇椅上。
树下石桌上摆着两样东西,一件是之前杀了黄池之后得到的那个赤红色的诡异葫芦。
至于黄池的那柄飞剑,因为是本命法宝,所以在黄池死亡之后,飞剑也就彻底失去了灵性,成了一坨废铁。
从黄池的临终遗言里可以得知,这东西叫“吃人葫芦”
,这名字取得,真叫一个名副其实。
秦远研究了半天,也没弄明白葫芦该怎么用。
每当到这种时候,他都会非常自然的开口,自言自语般的问道,“归终,这东西怎么玩儿的啊?”
归终也非常适时的出现在他身边,瞥了一眼那血色葫芦,“这是一件法宝,看品相也还算不错……”
说着,她看向秦远,“你还记得你是如何操控尾戒收纳物品的吗?”
此话一出,秦远茅塞顿开,立马闭目,一丝神念缠绕住了那吃人葫芦。
下一刻,秦远猛然睁开了眼睛,眼底的兴奋神情溢于言表。
“看到什么了?这么高兴。”
归终笑着问到。
秦远咧嘴一笑,“灵气,很多很多的灵气!”
“哦?”
秦远重重地点了点头,“这葫芦里是海量的灵气,我初步估算了一下,就我现在这个气海,它能一次性填满几百上千个还要多。”
听到这话,归终微微点了点头,“相当于一个四品巅峰修士的灵气总量。”
“这应该是一件炼化类的法宝,被它咬中的人体内灵气会被葫芦迅速吸收,然后再炼化成无主的纯净灵气。”
说着,归终看向秦远,“你的运气还真是不错,这葫芦里的灵气足够充盈尾戒两次,你又多了两条命。”
闻言,秦远一张脸都快笑成了包子。
小心收好宝贝葫芦。
秦远这才终于将目光投向了石桌上的另外一件物品。
那是一枚腰牌,正面铁画银钩的雕刻着一个字。
“神!”
不错,就是神庙中,代表着十大天干之一,乙字位的腰牌。
看着那枚腰牌,秦远并没有急着拿起,喃喃自语的开口。
“丁字说,神庙的十天干,寻找的是神明的力量,包括神器神族血脉,甚至是遗迹……”
“她说这个世界即将面临一次巨大的危机,仅靠修士的力量根本无法抵挡,寻找这些东西,就是为了更好的度过这次危机。”
听到这话,边上的归终没有表态,只是问道,“那你相信她吗?”
秦远好半天没有回答,思索良久,这才开口,“我本无根一浮萍,漂在这世上不知何去何从……”
说到这,他苦笑了一声,“没有人会真正的相信我,我也不会完全相信任何人,就好像苏景夏一样。”
“不过这个丁字小妹妹心性不错,我能看得出来。”
林旭沉睡一万年后苏醒,成为了地球上唯一的人类。 此时人类早已远航万年,驶向星空的尽头,只为追逐传说中的升维。 于是林旭在人类遗留下来的自律机械服务下,过了一段醉生梦死的日子。 迷茫过后,他决定追逐人类的脚步,沿着人类远航的星路,踏上寻找人类的旅途。 只不过,他要带上地球一起出发。 于是一声令下,万年间已经自行发展到遍布太阳系的自律机械一同发力,在地球建造了十万台行星发动机,推着地球驶出了太阳系。 沿着人类万年前离开的路线, 带着我们的家园地球,独自踏上,寻找人类的漫漫征程。...
关于无人区之王青海雅丹群,一具被烧焦的尸体被当地警方发现,尸体的脖颈上还挂着荒野九队苍云峰的铭牌,而此时的苍云峰却窝在家里的沙发上看着电视,直到女警的电话打了过来,苍云峰猛然意识到他好像失联很久了...
故事为斗一时间线!本书原名为斗罗修罗霍雨浩被动虐三非史莱克跟团流一身是挂修罗自创神位魂师大赛上,唐昊看着眼前的霍雨浩,目露惊骇怪物!你就是个怪物!重伤垂死的唐昊眼中满是悔恨,对一旁唐三哭喊儿啊!我错了!不该惹那个恐怖的怪物!面对席卷整个神界的劫难,情绪之神霍雨浩跟随指引投身时空乱流,再次睁眼已经来到了斗罗一时期,与唐三同岁。来到命运的起点,本想和前世伙伴们一同成神,却不曾想刚一入学就被前世岳母小舞缠上。多年以后,面对武魂殿教皇比比东唐三母亲阿银魂兽共主古月娜天梦冰蚕轻声叹息雨浩,要不你还是从了吧霍雨浩惊呼我真不是魅魔!这是一个重拾心态的少年,靠着自身人格魅力,魅惑众生的故事。极致的武魂升华之路,抓住改变命运的契机。重生在斗罗一中找寻真相,就从继承修罗神位开始。...
咸鱼贾环的诸天旅行由作者弹剑听禅创作全本作品该小说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难得的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好书格格党小说免费提供咸鱼贾环的诸天旅行全文无弹窗的纯文字在线阅读。...
末世降临,为了给妹妹治病,萧默驾驶星夜舞者号开启机甲直播。检测到二阶异兽,触发任务!直播击杀二阶异兽,完成任务奖励可获得两万龙币和随机机甲图纸一份。主播开启了竞猜下注。主播能否越阶斩杀三阶异兽掘地者?龙国机甲研究中心官方账号进入了直播间。九十七区机甲营官方账号进入了直播间。龙国武者协会官...
重生古龙武侠世界,开局截胡沈浪,成为白飞飞心尖上的少年,李天心由此踏上一条波澜壮阔的江湖路。在江湖道义上,他行侠仗义,惩奸除恶,打抱不平,是世人眼中绝世无双的一代豪侠。他一人一剑盖压一个时代,被天下人冠以剑神之名。在国家大义上,他为国家发展经济,充盈国库,东御倭寇,北讨鞑靼瓦剌。年轻时,他带着沈浪熊猫儿等一众好兄弟,先哥伦布三十年登上美洲大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儿阿飞,有剑圣之姿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