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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不随人愿。
沈摇筝本以为能在半途就追上萧景瑞南巡的队伍,可谁想这一追就是小一个月,再加上拓跋三岁一路上状况不断,不是今天扭腰,就是明天崴脚,两人直到南境境内的一个小镇,才从周遭旅人那儿打听到了瑞王的行踪。
沈摇筝盘算着从小镇到萧景瑞扎营的大帐,就算是快马也要七日左右,她现在还带着拓跋宇,这死熊孩子自己又不能骑马……
啧。
怕不是又要耽误几日。
“狗子哥!
我想吃那个!”
可显然。
拓跋三岁并不在意这些,甩着沈摇筝的胳膊直撒娇,后者深吸了口气,用十分意味深长的目光看着拓跋宇:“咱们这一路下来已经没银子了,再不省吃俭用,怕是会饿死街头的你明白不?”
“哦……”
拓跋宇那双迷死人不偿命的异色瞳微微闪了两下,旋即抿了抿唇,泪珠儿就开始在眼眶里打转儿。
沈摇筝最看不得人哭,特别是长得好看的那种。
偏偏拓跋宇掉眼泪的时候还不像一般熊孩子那种哭天喊地,叫人厌烦,这人只是咬着自己的下唇,努力忍住声音,那委屈可怜的模样每每叫沈摇筝见了,都觉得自己根本不算个人。
拿了人家的银票,还不给人家买吃的!
果不其然,拓跋宇那边儿还没掉两滴眼泪,沈摇筝这边就已经准备缴枪投降了:“买买买,你要啥我都给你买。”
熊孩子一听这话,眨巴着眼睛:“可……可狗子哥,咱们不是快没银子了么?”
“呃,再苦不能苦孩子,大不了我晚饭省点儿。”
沈摇筝歪着脑袋,心中小算盘敲得噼啪响。
银子吗,肯定是有的。
只不过追上萧景瑞之后,拓跋三岁的日常开销就不用她操心了,毕竟拓跋宇是堂堂北岐嫡皇子,萧景瑞名义上的小舅子,他不好好招待人家,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
这样一来,剩下的盘缠岂不都是她的了!
当然要能省则省了!
系统:“……”
多日不见,想不到小流氓你抠门以及不要脸的境界又上了一个新的高度!
沈摇筝:“……”
她戒指里可还有一只嗷嗷待哺的貔貔呢,不精打细算一点儿,她什么时候才能把这奶狗喂成完全体?
拓跋宇瞧着当真准备掏银子的沈摇筝,眼角不着痕迹的跳了两下。
他自然对那什么糖人没兴趣,只不过这一路也不知怎么的,他就是喜欢逗沈摇筝摆出各种表情,前一秒明明还气的跳脚,下一秒只要自己挤两滴眼泪,这人就会立刻心软,应承下自己的一切要求。
不过他近来发现,离萧景瑞的营地越近,沈摇筝的“小心思”
就越多。
要知道小家伙可是从自己这儿搜刮了不少银票,一路上算下来,定是有富余的,但最近几日,却发现这小家伙就好像是被鬼迷心窍了一般。
比如这次,倘若他真要了那什么糖人,沈摇筝保不齐真能把晚膳省了。
也不知这人跟个貔貅一样,囤那么多银票要做什么。
不着痕迹的沉叹了口气,拓跋宇扯了扯欲上前的沈摇筝,刚想开口说算了,却听到一声刺耳的讽笑从旁传来。
“呵,想不到‘他乡遇故知’,却碰到了水火不相容的仇敌,当真是晦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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