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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章(第1页)

林华的尸骨从昼山市郊的某个荒废山头挖掘出的那天,警察找到学校,联系林循过去辨认尸体。

那天,她正好十八岁。

林华到昼山打工的时候,林循只有七八岁。

这期间,除了每个月寄回的信件、生活费,他从来没回过青原。

跨越好几个省份,一千多公里的距离,不论是什么样的交通方式都不妥当——要么费钱,要么费时间,都不是他能承受的。

这样算起来,她已经有十年没见过他。

何况,在青原的时候,年复一年的焦灼等待;来昼山之后,三年里大海捞针般的寻找……

无数次抱着期待和幻想,又一次次破灭,心里其实隐隐地猜到过结局。

如今尘埃落定,本应松口气的。

所以,林循在从学校过去的路上,以为自己不会有多难受。

可当她亲眼看到他,突然就没绷住。

那尸骨被埋了那么多年,皮肉腐烂严重,已经没有任何可辨认的特征了,只有脚上那双鞋还能窥出当初的模样。

林循认出来,那是他失踪的前一年春节,奶奶寄过去的。

为了做这双鞋,奶奶带着她翻山越岭去镇上,特意买了最好的橡胶底,在家熬夜做了两个礼拜。

林循蹲在那荒芜山头,没表情地盯着那具面目全非的躯体。

眼泪大颗大颗砸进旁边翻挖上来的新泥里,她倔强地伸手擦掉,胃里食物残存翻江倒海涌上来。

旁边的女警不忍心,伸手轻轻捂住她眼睛。

林循却躲开她手心,执拗地睁大眼睛看他。

她知道的,想吐不是因为气味难闻,更不是因为那场景有多骇人。

她只是突然想起了很多模糊的记忆。

小时候,每年她过生日,都能收到不远千里从昼山邮寄来的包裹——里面装着城里孩子才会有的洋娃娃、彩色蜡笔、粉色的铅笔盒、卡通图案的小书包……

村里的孩子们都很羡慕她。

羡慕她有个在大城市打工的爸爸,所以能靠寄回来的钱上学。

也羡慕她过年有新衣服穿,家里柜子里珍藏着他们从没见过的玩具。

林循自然很得意。

彩色蜡笔她不舍得用,便时不时摆弄那洋娃娃,缠着奶奶用家里剩的布头给它做各式各样的衣裳。

走到哪儿都带着。

总之,那几年,大概是林循过往的人生里,唯一觉得自己像公主的时候。

被人欺负了会哭,然后歪歪扭扭写信给爸爸告状。

那信来回两个月,每次他的安慰到的时候,她连跟谁闹别扭都忘了。

可就算是这样。

林循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个没人管的留守儿童,她快乐又肆意,在青原黄沙弥漫的山区野蛮生长着。

哪怕是十一岁那年秋天,林华的消息戛然而止之后。

奶奶飞快地苍老,她开始逼着自己迅速长大,代替他成为家里的支柱。

别的女孩青春期是否诸多浪漫情愫,林循不知道。

她的十几岁,蹬着三轮车骑过昼山长长短短的坡道躲城管、抄着板凳酒瓶应付烧烤摊上酒后闹事的醉汉、满城东奔西走在大街小巷贴发寻人启事……

挣扎着在昼山生存下去,然后,找到他。

色厉内荏也好、外强中干也罢,总之成功地造就了这副他人看来刺头般的性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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