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74章荒古雷体,逃离太平镇(第5更)
“让黄安过来一下!”
李烨吩咐道。
马浩找了一圈,却没找到黄安。
“难道又去谁家吃席了?”
李烨诧异,挥手让马浩继续去照看猪舍。
他走进了倌长休息室,陡然发现桌子上有一封信。
好奇打开一看,不有惊讶
“我不记得我具体是哪天来的了,但我晓得我今天是一定要走了,提笔匆匆写下这份离别信,心里始终有些不安,这不像我,但也无可奈何。”
“离去的原因不必再追究,天经常下雨,院子里的我帮你洗的衣服仍旧滴着水,不干了,我想我应该也和这衣服一样,只是不想干了罢,
“日若有缘,我们江湖再会,我亲爱的馆长.对了,桌子上有一壶酒,是志强的猪鞭泡的,留给你了”
李烨看着手里的这封信,忽然冲出门去,来到了街上。
街上人影稀落,下了雨,地面积水泥泞,却早已不见黄安的影子。
李烨的心一阵空落,习惯了黄安在身边絮絮叨叨的日子,忽然还真有些不习惯他突然离去。
路过巷子。
李烨走的很慢,皱着眉头,黄安的不告而别很是奇怪,正在思索,忽然察觉到脑后有一道冷冽的杀机呼啸而来。
李烨眸光一寒,头也不回,反手一掌拍出,掌心毒龙咆哮而过。
“啊——!”
一道凄厉的惨叫声响起,却瞬间戛然而止。
李烨甩甩手腕,头也没回的大踏步而去。
片刻后。
有除魔人闻声而来,看到了巷子里被烧焦的痕迹,再看地面上的一探黑灰,空气中惨烈的炽烈高温,不由面色惊恐。
“是偷尸大盗!”
“不知哪个倒霉蛋被他杀了,死得真惨,连一块儿骨头都没留下。”
“哼,偷尸大盗可是敢从空境尊者手里抢圣兵残片的猛人,这家伙也是胆子大,敢招惹偷尸大盗!”
众人议论,说起了圣兵残片,都一阵羡慕。
李烨回到了猪院。
猪院里少了一个人,又仿佛什么人也没少,猪继续在吃食长膘,等着出栏,苍蝇还是那么多,让人烦躁。
马浩接替了黄安的工作,四处巡视猪舍。
他板着脸,背着双手,训斥猪倌们不要偷懒,要认真养猪,照顾好猪崽,晨会的时候话特别多,往往一说就是一个多时辰。
猪倌们忙得满头大汗,在角落里偶尔会议论几句,说黄安管的松,马浩小人得志,有些狂了,忘了当初大家一起铲猪圈挑泔水的日子。
没几天,马浩忽然拉肚子了,接着,半夜巡查猪圈的时候,铁栅栏忽然倒了,砸断了他的腿。
从此以后,
马浩的话就少了,拄着拐杖在猪院里忙活,态度温和了许多,也不再训斥猪倌了。
猪院,又恢复了平静。
黄安,再也没有人提起,大家很快就忘了他。
馆长休息室里。
霍氏长女聪敏多才,清丽娴雅,美名远播动京城,却在大婚前夜,被一刀断头ampampbrampampgt 再醒来,她发现自己被挂在屋粱上,成了天生怪力的华府二姑娘,一脚就能把个大活人踢得吐血不说,还天天嚷着要抛弃她一手养大的...
这是海贼同人我,盖伦,有系统。此外,书名其实是海贼王世界里的正义骑士能抗能打大宝剑德玛西亚之力盖伦的缩写。新书李青的奇妙冒险求各位书友老爷支持!...
苏橙穿越到英雄联盟版本处在S7的平行世界。他本想矜矜业业,奈何获得奇葩系统,于是乎峡谷少了一位‘下饭御厨’,赛场多了一位‘喜剧人’。姿态快来中路越塔,对面蚂蚱没大!态哥上路猛窜至中路越塔。结果蚂蚱反手大招反杀,一个靓仔随后杀至,丝滑连招行云流水,带走人头潇洒离去。姿态你东西,管这个叫没大?苏橙老实人不说胡话,你就说他现在有没有大招吧!姿态我XXampampampamp奇迹行者还在刷野!被越塔做掉的姿态,咬牙切齿。另一面,苏橙呼唤野王对面中路一滴血,骚粉你来越,人头你吃我喝汤。野王耐不住人头诱惑,远道而来,结果当他盲视野冲进塔下,面对一个满血的冰女,越南野王人在风中萧瑟。你管这个叫一滴血?这特么是一管血!Sofm感觉自己上了国际大当。自从来到LPL,整个赛区因他节目效果拉满。骗队友,踩在队友尸体上喝血千米之外我在赶,百尺竿头我在靠,赛场第一果子哥,赛区最强整活儿王发起疯来不分敌我,偏偏这个男人强到过分!全球网友笑疯他太有节目效果了啊!...
部落农耕时代,世界是庞大未知的。随着不断的探索,古人惊骇的发现,这个世界,天圆地方,有各种神迹降临,甚至有身高万丈的超大型巨人,智慧巨兽的身影神秘出现,踩...
梅青酒死后重生回到物资匮乏的七零年代,这时候缺衣少食,糙米粥都吃了这顿没下顿。就在她以为这辈子会被饿死的时候发现,她居然随身携带生态农庄,里头鸡鸭鱼肉应有尽有…这还不算,她还发现上辈子的大佬们是她弟弟。医学界的泰斗是她大弟!科研领域的大佬是她二弟!!知名地产大亨,就是送姐姐两栋高级公寓楼做嫁妆的那位是她三弟!!!弟弟们巨牛逼,你问她?她就比较没用了,只养了几个弟弟,顺便抓个首富大佬做竹马...
阅前指南甜宠双洁爽文,有智斗权谋,伏笔细节多,多人物刻画,女主不吃亏,不理解的地方后期都会填坑,文风轻松是为方便阅读宣王贺钧廷。独宠皇妃这本书中,作者写他屠尽北狄王庭,写他披甲造反那一日连破十二城,写他六亲不认冷酷到骨子里的薄情,写他一生没有所爱,最终像个茕茕孑立的疯子头也不回地走入了燃着大火的皇宫。 薛清茵穿成了这本书里的骄纵女配,爹不疼兄不爱,重度恋爱脑,偏偏心上人对她弃若敝履,最后被迫嫁给风流魏王,夜夜守空房,结局凄惨。 她想了想,大胆点,不如选宣王! 反正这位死得早,她美美当有钱寡妇。 薛清茵娇气得很,进王府没多久,就要贺钧廷背她, 可以是可以,拿夜夜腰疼腿软换的!哪里还有什么守空房? 不对啊。 这和我在书里读到的不一样!说好的宣王其人冷酷寡情不近女色呢? 后来,薛清茵一跃成为御前红人,人人追捧,她的命运已改。她却不想当寡妇了。 从此 你为我手中剑,我为你护心甲。 我们爱彼此不屈的灵魂。 宣王很早便知道她说喜欢他是假的,但无妨。 她是这个荒诞又丑恶的人间中,他们唯一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