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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祀之后,两个部落需要忙碌的事情还很多。
他们要进一步整理秋收的粮食,腌制凶兽肉和野兽肉,晒制蔬菜干、果脯、蘑菇干,囤积薪柴,缝制毛皮,以准备过冬。
夙晨突然有点愧疚。
在部落准备过冬这么忙碌的时候,他还占据了部落接近一个月的宝贵时间,去搞个盛大的祭典,是不是太形式主义了?
“他们干活劲头比祭典前足。”
鸿却道,“辛苦了一整年,在收获的时候开心一下,才会让人有动力去面对下一年的辛苦劳作。
这是你说的吗?”
夙晨心里嘀咕。
话是这么说……
“我们都很喜欢这次祭典,希望明年的祭典更加盛大。”
鸿知道夙晨只是钻牛角尖,这时候得等夙晨自己想明白。
他转移话题道,“你不是说要搞个纺织机吗?图画好了吗?”
“催什么催!”
因为惧寒,天气转凉之后就整日窝在温暖的炕上发呆打盹,连实验室都不想去,更别说提笔画画的夙晨心虚的嘟囔一句,转头就走,回实验室去画图了。
鸿笑了笑。
其实温度什么都是借口。
夙晨也可以在炕上画图。
他就是犯懒。
突然钻牛角尖,其实就是闲的吧?鸿心里虽然这么想,但当然不会说出来。
这话要是说出来,夙晨大概真的会丢他一脸猫。
虽然他不疼不痒,但橘子已经够可怜了。
……
夙晨开始努力之后,只五天,就把亚麻纺织须知和相关机械的设计图拿了出来。
所以五天就能干完的事,他硬生生拖了半个多月,果然是单纯的拖延症+懒癌发作了。
鸿等人学会之后,立刻组织部落人学习。
他们已经种植了亚麻,冬天的时候大部分人都不能出门狩猎,正好窝在家里学纺线织布。
亚麻布在中小部落眼中,是只能巫穿的高贵衣服。
现在巫说,现在种植的亚麻,足够部落里每个人都做一套亚麻布的衣服。
虽然部落人认为这实在是太难以想象,但巫既然都说了,他们就一定要学会如何纺线织布,争取下次祭祀的时候,每个人都穿上一身亚麻布的高贵衣服。
夙晨听了鸿定下的小目标之后,欲言又止。
细麻布虽然比兽皮轻便柔软,但祭祀的时候,还是穿兽皮更加隆重吧?在末世来临之前,皮草可是高级玩意儿。
算了算了,物以稀为贵,等他们家家户户都能穿上麻布衣服之后,他们自然就不稀罕这玩意儿了。
夙晨捋了捋自己当初从商队当“赔偿品”
“拿”
回来的,已经快洗破了的麻布衣服,心想比起麻布,他更喜欢棉布。
棉布更柔软,更保暖。
棉花还可以做成棉被棉袄,在冬天救他狗命,比兽皮好使。
但他不知道从哪去搞棉花。
如果穗部落也不产棉花的话,按照前世的经验,估计北方日照充足的地方,和南方干湿季分明的地方,会有野生棉花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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