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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她瞒着他们,用攒了很久的零花钱去宠物店买了一条狗,是条三个月大的金毛犬,将它带回家后,他们把她骂惨了,说明明自己都照顾不了了,还养什么狗,让她把那一条狗立刻退回给宠物店。
宠物店老板不答应退回,后来黎尔重新找了个宠物店,让那个老板花一百元的贱价,就把那条狗买走了。
仔细算起来,那条狗跟黎尔相处了三天不到。
真是想起来就不好的回忆。
见七七跟温知宴相处得很好,“其实以前我也养过狗。”
黎尔大言不惭的说起自己这段经历,“高三的时候,我很喜欢跑步,觉得早上带一条狗去跑步,就不孤单了,只可惜后来……”
“后来怎么了?”
温知宴在餐桌边坐下。
他察见黎尔脱了外套,将及腰长发绑了个松马尾,在厨房里找了件围裙系上。
围裙是素色的,杏仁色,她里面穿着圆领掐腰洋装裙子,翠玉绿色,一白一翠相得益彰,显得她面孔很明润,又妩媚。
温知宴的黑眸直勾勾的睨着她,散发的光泽愈发充满热度。
“后来我家里不让我养了,让我送回宠物店去。
我就再也没有养了。”
黎尔叹气,“我觉得,养宠物最难受的不是得到,是失去。
温先生这条狗养得很好,都充满灵性了。”
“别叫我温先生。”
温知宴很抵触的纠正。
“对不起,我又忘了。
温知宴,七七多大了?”
黎尔吐吐舌头,立刻改正。
“六岁零三个月。”
温知宴回答。
黎尔歪头,想起自己以前那只只养了三天的金毛犬,如果现在还在的话,应该跟七七一样大。
真可惜,家里人不让彼时的少女养宠物。
她还记得她给那条狗取的名字,叫unruly,它是个男孩子,非常不羁,被她带回家能毫无歇止的叫一晚上。
不过如果那时候真的让她养,后来她也不能很好的照顾小家伙长大,因为高考前夕,她就出国留学了。
“跟我的unruly一样大。”
“unruly?”
“就是我以前养的狗,我给它取的英文名。
我高中时用的手机里还有它的照片。”
“有空可以回忆回忆。”
温知宴意味深长的告诉黎尔。
“嗯,温知宴,吃饭吧。
尝尝我的手艺,如果不好吃不用硬吃。”
怕菜凉了,黎尔盛情邀请男人道。
“好。”
温知宴拾起了筷子,跟黎尔一起吃饭,黎尔本来准备开酒,厨房里有迷你酒柜,然而想到温知宴手受伤了,所以放上桌的只有温热的柠檬水。
黎尔给温知宴倒了一杯,递给他。
公寓里一直没有来客,只有他们两个人,还有七七坐在他们身边陪伴。
看得出来七七被人照顾得很好,身上有淡淡的香气,毛顺皮滑,眼角没有任何泪痕,眼睛亮得像黑曜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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