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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染血的次元袋(第1页)

()这次的角色面板除了装备系统之外,还自带一个快捷物品栏,里面装不了多少东西,也就三个格子而已。

这三个格子里面,两个装着治疗药水,最后一个则是金币。

把金币放在这里,谁也偷不走,最让潘龙放心。

遗憾的是,他的金币还不够多,距离购买次元袋的小目标,还差着明显的一截。

所以,当然就要多赚钱。

“血腥的马车夫”

这个名号,在贝尔苟斯特也变得响亮起来,几乎无人不知。

原因自然是潘龙五天里面三次造访火焰之拳佣兵团的联络点,带去领赏的那一大堆人头,以及各种各样的战利品。

第一次是十九个,第二次是十一个,第三次是九个。

加起来一共三十九个强盗,其中三十六个只有人头,三个强盗首领则是完整的尸体。

这些家伙给潘龙带来了两千五百金币(包括他们的武器装备折价),也让他的名声响彻了贝尔苟斯特。

就算是专业的冒险小队,面对一伙强盗的时候,也未必肯定能赢。

但潘龙不仅每一次都赢了,而且还将强盗们的人头给砍了下来,血淋淋地带了回来。

这种斩首算账的做法并不符合当地人的习惯,他们更多是选择剥头皮。

虽然过程其实比斩首更加血腥,但至少带回来的“战利品”

要相对不那么凶残一点。

起码体积小得多。

可潘龙一点改变自己做法的意思都没有,作为北地人,他习惯的是斩首计功。

北地人最向往的职业就是去金城防线当兵正确地说,是当军官。

而大夏军中计算功劳的最常用方法,就是斩首计功。

不管你杀的是妖兽也好,是魔物也罢,或者是盗匪乃至于荒人,总之,只要是有脑袋的,尽量把脑袋砍下来,因为这是功劳的最好凭证。

至于那些没有脑袋的劣质货色,遇到它们当然就算你倒霉,尽量找找能不能弄点证据吧。

这不仅仅是北地人的习惯,也是整个大夏军方的习惯。

看看玉门城城楼上悬挂的那一颗颗人头,就知道这习惯是多么的深入人心。

潘龙并不打算改变自己的习惯,反正对于火焰之拳佣兵团的军团来说,只要能证明他杀了强盗,剥下头皮或者砍下人头,难道区别很大吗?

至于贝尔苟斯特的人们会不会因此被吓一跳?又会不会因此让自己恶名远扬?潘龙觉得那都不算是问题。

恶名也是名声,对冒险者来说,凶残同样是可靠的证明。

只要平时任务做得妥当,没有不良记录,凶名卓著是好事。

比方说,凭借他的赫赫凶名,以及马车上时不时出现的一堆人头和尸体,他跟贝尔苟斯特周围那些“原住民”

们,相处得还真不错。

和友善之臂周围不同,贝尔苟斯特周围的怪物相对比较少火焰之拳佣兵团一直在清剿,那些比较邪恶的部落基本上都让他们给杀光了,剩下的都是愿意守规矩的,比方说一群住在附近一个湖泊北部,靠种田和渔猎为生的半食人魔;还有住在南边的一些以盗窃和打劫为生,但很少伤人的大地精……

潘龙对他们的生态非常好奇,每次消灭强盗的时候,都会顺路去拜访他们一下。

有那些人头和尸体作为武力的证明,这些相对比较和平的怪物们只要给他们一些粮食,都是很好说话的。

那群大地精没什么厉害人物,但那群半食人魔里面居然有一个术士。

这家伙等级还不低,懂得二环法术“鉴定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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