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看戏
司徒轩是真不知道牡丹花究竟长什么样,虽没见过,但他也听说过牡丹,那是种富贵花,富贵人家才能养得起的花,也是富贵人家才有那闲情雅致养的花。
而阿依莎手里拿着的糖牡丹,是花不错,但看上去平常了点,感觉不出花的雍容华贵。
或许,糖人摊主的技艺还达不到将牡丹花做得绘声绘色的样子。
阿依莎看看手里拿着的糖牡丹,再看向司徒轩,原来还活泼的神情变得有些恍惚,她嘴里喃喃的说道,“真想亲眼看看真的牡丹花。”
阿依莎似在对司徒轩说,又似在对自己说,语气里似有似无的有些遗憾的意味。
司徒轩听到了阿依莎的话,但是没有往心里去。
阿依莎脸上呈现出来的少少的失落稍纵即逝,他的注意力很快便从糖牡丹那移开了,前方大概十来米,很多人都在围着看戏。
“快点、快点。”
阿依莎说着就往前跑,回头看司徒轩还是慢悠悠的样子,阿依莎伸手就抓住了司徒轩
的手腕,拉着他就往戏台的方向去。
阿依莎抓司徒轩的手,完全是出于下意识。
司徒轩被阿依莎抓住手腕的那一瞬间,倒是愣了下,一是阿依莎的手很凉,二是司徒轩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与女子有这么亲密的接触,就算只是个手抓手,对于男女有别而言,那也是肌肤之亲。
阿依莎的手极为柔软,似若无骨,阿依莎的力气不是很大,跟寻常女子的力气差不多,不,更为确切点,应该是和平日里养尊处优的千金小姐的力气差不多,有很多贫苦出生的女子因为长期干活力气也不小。
按说,要凭借阿依莎的力气想要拉着司徒轩往前走,根本就不可能拉得动,除非是,司徒轩自愿跟在阿依莎的后面。
司徒轩边跟着阿依莎,视线移到阿依莎的双脚,她跑步的姿势倒也看不出与常人有很大的差异,但是,几乎听不到脚步声。
要说,阿依莎身怀武艺,却又手无缚鸡之力,这不太可能。
司徒轩心里头在琢磨着阿依莎,而前面的阿依莎已经跑到戏台前来。
戏台搭了有一米来高,围观看戏的人还蛮多,阿依
莎站在后面,只能看到台上戏子的上身,阿依莎试着踮起脚,又试着跳了两下,但是都看不真切。
阿依莎就瞅着人群的缝隙往前挤,而这过程中,阿依莎都始终抓着司徒轩的手没有放开。
司徒轩倒是试着将自己的手从阿依莎的手里抽出来,但没能挣脱,很奇怪,阿依莎的手明明纤细也没多大力气,司徒轩要想甩开阿依莎的手应该很容易,但事实却并非司徒轩想的那样,司徒轩使劲,但他的力气就好像用在软软的棉花里一样,突然间就像没有了借力点,又好像他的力气被化解掉了一样,那种感觉甚为奇怪。
阿依莎并没注意到司徒轩手里的那点动作,她一门心思的往人群的前面挤,前面更加是人挤人,阿依莎费尽了全力也没到最前面,而她前面还站着三四个人,都是男人,个头都还比阿依莎高,甚至有个男人肩上坐着个孩子,几乎把阿依莎前面的视线全都挡掉了。
阿依莎只能往旁边又挪了挪,阿依莎挤别人的时候,也同样被别人挤着,司徒轩也同样被挤来挤去,阿依莎和司徒轩被挤着挤着,就被前后左右的人挤得挨
在了一起。
阿依莎手还拉着司徒轩,两人一左一右,阿依莎的左臂也紧紧地贴着司徒轩的右臂。
人太多,司徒轩想要转个身,离阿依莎远一些都不行。
戏台上,两个穿戴得花枝招展的戏子一边在台上走着,一边嘴里唱着词。
虽然阿依莎所站的位置不是很好,台上的戏子也看的不是很真切,戏子嘴里的唱词在百姓的吵闹声中勉强能听个清楚,种种的不太好难免会让人有些不如意,但是,阿依莎也不左顾右盼,眼睛穿过站在前面人的人头往戏台上看去,耳朵也是挺认真的听着戏子的台词。
打扮得娇媚的女戏子:自从我随大王东征西战,受风霜与劳碌年复年年。
恨只恨无道秦把生灵涂炭,只害得众百姓困苦颠连。
打扮得威武的男戏子唱道:枪挑了汉营中数员上将,虽英勇怎提防十面埋藏!
传一令休出兵各归营帐,此一番连累你多受惊慌。
男戏子唱道:今日里败阵归心神不定。
女戏子唱道:劝大王休愁闷且放宽心。
男戏子唱道:怎奈他十面敌如何取胜?
女戏子唱道:且忍耐守阵地等候救兵。
男戏子唱道:无奈何饮琼浆消愁解闷,
女戏子唱道:自古道兵胜负乃是常情。
女戏子唱道:看大王在帐中和衣睡稳,我这里出帐外且散愁情。
苗疆少年又抢走和亲的九郡主啦...
...
秋远得到了一个恋爱回报系统,俗称舔狗系统。只要舔妹子就能变强,换各种方式讨妹子开心就能变强。可妹子一旦接受表白,就再也无法在妹子身上得到任何奖励。妹子秋远你别舔了,我愿意当你女朋友。秋远我是喜欢你才舔你吗?是因为我喜欢舔才舔!不要太得寸进尺了!女人!这是一个先当舔狗,舔狗甩掉妹子,妹子知道舔狗的好之后,反过来变成舔狗的故事。PS本书是都市分类,因为作者在科幻比较熟所以放在了科幻。...
上界最强修士李威云老来得崽,欣喜若狂,从此爱崽如命,只要是崽想要的,天上明月也必须摘下!然而崽满月当天,他做了一个极其恐怖的噩梦。这世界是一本书,我崽是书中男二,将来会被一个叫做龙傲天的下界野小子拐走?荒谬!!!李威云怒不可遏,自此严防死守,从小教育自家宝贝不能去下界,不能跟野小子来往,尤其是一个叫龙傲天的!李清源天资绝世,万千年无一,父亲是上界最强修士,宠他如命,唯独不让他私自出门,尤其要他小心一个叫龙傲天的。一直到七岁那年,天河破碎,上下界剧震,李清源本在洞府中修炼,却见面前空间波动,映照出一片浓青茂密的山林。他好奇地走进其中,发现一个布衣小孩到处挖地,把好好的田野破坏得坑坑洼洼。他感到不解,过去一问这是作甚,小孩转过脸,露出天真憨厚的笑容。小哥哥,你是谁呀?我是李清源,你是?嘿嘿,我叫小七,爷爷奶奶们叫我放牛娃,这块灵草不错,一起挖吗?看着孩子一天天长大,实力也日渐强大,李威云欣慰泪目,心想那本书果然是场梦而已,我儿清源仙帝之姿,怎可能被一个野小子拐走?直到某天,一个意气风发的青年问剑天门宗,迎面大声喊他岳父大人。李威云莫名其妙,这臭小子喊谁岳父啊?他转头看身边的李清源,却见自家平时不苟言笑的冰山儿子竟然对那臭小子笑了。???臭小子纳命来!!!臭小子果不其然挨了暴揍。李清源敲他脑袋,涂着药道不能乱开玩笑。臭小子红着脸,心中嘀咕不是玩笑。在李清源心中,莫小七一直是需要他照顾和保护的弟弟,总是乱来,总是受伤。直到某一天,失控的黑衣青年把他压在床上,疯狂地倾述那积压多年日益变态的爱欲。小清哥哥,别看他们,看我,好吗?本文又名论老父亲的错误教育如何导致点文变质我儿被野小子带坏了怎么办不谙世事心思单纯迟钝天才受vs一肚子坏水诡计多端天天拐老婆傲天攻食用指南1自割腿肉,嘎嘎发电!文笔很白,文风很点2攻受都有龙族血脉(划重点),小情侣缠缠贴贴,纯情又纯欲3强强天才流,非传统修真,私设如山,攻受都是超级妖孽类型的点风天才4攻是经典王道傲天,狂拽酷炫黑,前期比钢筋还直,后期弯成蚊香5开局是小朋友,14章之后就长大啦~预收招惹黑暗流傲天的下场毒舌大美人读者受vs蛇精病傲天攻感兴趣可以收藏一下哇,么么魔蝎小说...
一款生产于公元3009年的戒指型智能生物电脑,穿越时空砸在了杜承的头上,强大的智能程序让杜承接触到了未来千年内的高科技知识。 商业工业科技,杜承...
我,方城,仙人。虽然我做了很多爆款游戏,但我有一个问题一直没搞明白。游戏,为啥好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