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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柳相一起坐在走道的窗户前时,偶尔会听见有一点点细碎的铃铛声。
它们随着车身晃动,隐约间叮叮当当从他身上传出来,清脆动听,好像玻璃做的风铃似的。
那样静静听了片刻,我试着从先前那些所见里抽离出来,就随便找了个话题问他:“你是不是养了不少宠物?”
“为什么这么问?”
“因为你不大像个卖铃铛的小贩子,而且你身上也没有销售员的独特气质。”
“销售员的独特气质是什么样的?”
“每个经过自己身边的人都存在销售的可能性,所以会不遗余力地制造机会,并从机会的百分之一可能性里挖掘到百分之九十九的潜在商户。”
我的回答令他笑了笑。
遂抬起手腕,指给我看他手腕上那块价格不菲的手表。
表带上所系着的两枚赤豆大小的铃铛,跟表的式样看起来格格不入,但由此可看出他对它们的偏爱。
“没有养宠物,”
随后他向我解释,“也不是商品,亦不是之前跟你说的送人用。
其实只是单纯喜欢收集这些小玩意而已,有没有觉得它们的声音很好听?”
“的确很好听。”
“曾听人说这种声音是用来引路的。”
“引路?”
“它会指引某种方向。”
“什么样的方向?”
“这个么……”
他想了想,莞尔一笑:“也是道听途说而已,就是灵魂该去的方向。”
“黄泉了?”
“大概吧。”
“那多不吉利,难怪总是给阿狗阿猫戴着的。”
“呵……”
我的话再次引他一声轻笑,随后从衣袋里取出样东西朝我递了过来,在我迟疑着要不要伸手去接的时候,拈着那东西朝我轻轻晃了晃:
“那,这个送你。”
那东西由此发出阵细碎的铃响。
定睛一看,原来是在冰淇淋店里那枚落在我脚下的黑色铃铛。
这会儿近在眼前,可以清楚看出它做工非常精巧,虽然只比小指头大那么一丁点,但轮廓漂亮,结构饱满,尤其那组突出在表面的图案,活灵活现镂刻着一只小老鼠的样子,微微仰着头,豆大的眼睛似乎带着生命,闪闪烁烁在昏暗灯光下,流动出窥探般的神色。
有意思的是,明明看起来像是黑色琉璃的制材,但发出的声音却锵锵如金属,可见做工有多么巧妙。
当下接到手里,我由衷赞了声:“真厉害,小小一个铃铛做工也能这么花心思……”
“但凡喜欢的,就会花心思去做,无论有没有意义。”
“这倒也是。”
“说起来,你也是去北京么?”
“不是,是去罗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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