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二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04章 钓鱼吃饭骑马(第2页)

奚孟修再回头看了彭泽华一眼,这人似乎略有、但其实又没有多少尴尬的点头,还灿烂微笑着。

奚孟修有些不明白彭泽立的态度。

无奈,应该是觉得他这个弟弟明明有本事但是又不愿做事;无所谓,是觉得这样的出身不用做事也会过得很好?还是说随便他?是关爱的放任自由?还是故意放纵?

不过,他也不想多问。

前面沈立桐迎着走过来了一段,又站在那儿,无聊的瞪着这边三人慢慢走过去。

“修哥、立哥,小华,你们这是一转眼就不见了,去钓鱼也不叫我一起?”

奚孟修笑了笑没说话。

彭泽立微笑着,看看奚孟修又看看彭泽华。

“立桐,我有事跟小华聊聊,恰巧碰见了奚先生,闲聊着就走到鱼塘边了,就顺手下了一杆。”

沈立桐叹气道:

“我还说找你们去打两杆球,或者射箭靶呢。

一会儿吃过午饭,去骑马怎么样?”

奚孟修看着另两人不表态,一起看自己,明显是想让自己做决定,无所谓的点点头道:

“也行吧,正好我也没骑过马呢,可以去玩玩。”

午饭是用彭泽立钓上来的那条青鱼做的主菜,后厨又配了几道特色菜,味道很是不错。

当然与腾蛟宴上的秦家菜肯定不能比,甚至天壤之别,这庄园的菜是壤。

想起秦家菜,奚孟修随口问了句:

“你们听说过秦家菜吗?”

沈立桐和彭家兄弟点头,其余人都有点诧异,这个名字太普通了,谁知道是说的哪家。

“你们吃过?”

还是这三人点头。

彭泽华表现有点奇怪,原本还吃的算有胃口,结果被奚孟修问了两个问题后,突然停下了筷子,甚至有点嫌弃的看看这一桌菜肴。

“修哥说的应该是开在云珍益巴秦越六州首府、篆文黑匾的秦家私房菜吧。

六家门店,我都去吃过,那味道确实堪称绝品。

就是老板太个性了。”

沈立桐好像是第一次听见有人跟他一样,管奚孟修叫“修哥”

,奇怪看了看彭泽华道:

“小华,你还真是老饕啊,六家店都去吃过。

我就吃过两家店。

立哥吃过几家?”

彭泽立也是同样诧异的看了看自己弟弟:

热门小说推荐
我带地球去流浪

我带地球去流浪

林旭沉睡一万年后苏醒,成为了地球上唯一的人类。  此时人类早已远航万年,驶向星空的尽头,只为追逐传说中的升维。  于是林旭在人类遗留下来的自律机械服务下,过了一段醉生梦死的日子。  迷茫过后,他决定追逐人类的脚步,沿着人类远航的星路,踏上寻找人类的旅途。  只不过,他要带上地球一起出发。  于是一声令下,万年间已经自行发展到遍布太阳系的自律机械一同发力,在地球建造了十万台行星发动机,推着地球驶出了太阳系。  沿着人类万年前离开的路线,  带着我们的家园地球,独自踏上,寻找人类的漫漫征程。...

无人区之王

无人区之王

关于无人区之王青海雅丹群,一具被烧焦的尸体被当地警方发现,尸体的脖颈上还挂着荒野九队苍云峰的铭牌,而此时的苍云峰却窝在家里的沙发上看着电视,直到女警的电话打了过来,苍云峰猛然意识到他好像失联很久了...

斗罗:重生霍雨浩,我真不是魅魔

斗罗:重生霍雨浩,我真不是魅魔

故事为斗一时间线!本书原名为斗罗修罗霍雨浩被动虐三非史莱克跟团流一身是挂修罗自创神位魂师大赛上,唐昊看着眼前的霍雨浩,目露惊骇怪物!你就是个怪物!重伤垂死的唐昊眼中满是悔恨,对一旁唐三哭喊儿啊!我错了!不该惹那个恐怖的怪物!面对席卷整个神界的劫难,情绪之神霍雨浩跟随指引投身时空乱流,再次睁眼已经来到了斗罗一时期,与唐三同岁。来到命运的起点,本想和前世伙伴们一同成神,却不曾想刚一入学就被前世岳母小舞缠上。多年以后,面对武魂殿教皇比比东唐三母亲阿银魂兽共主古月娜天梦冰蚕轻声叹息雨浩,要不你还是从了吧霍雨浩惊呼我真不是魅魔!这是一个重拾心态的少年,靠着自身人格魅力,魅惑众生的故事。极致的武魂升华之路,抓住改变命运的契机。重生在斗罗一中找寻真相,就从继承修罗神位开始。...

咸鱼贾环的诸天旅行

咸鱼贾环的诸天旅行

咸鱼贾环的诸天旅行由作者弹剑听禅创作全本作品该小说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难得的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好书格格党小说免费提供咸鱼贾环的诸天旅行全文无弹窗的纯文字在线阅读。...

末世:为给妹妹治病我开上了机甲

末世:为给妹妹治病我开上了机甲

末世降临,为了给妹妹治病,萧默驾驶星夜舞者号开启机甲直播。检测到二阶异兽,触发任务!直播击杀二阶异兽,完成任务奖励可获得两万龙币和随机机甲图纸一份。主播开启了竞猜下注。主播能否越阶斩杀三阶异兽掘地者?龙国机甲研究中心官方账号进入了直播间。九十七区机甲营官方账号进入了直播间。龙国武者协会官...

我儿阿飞,有剑圣之姿

我儿阿飞,有剑圣之姿

重生古龙武侠世界,开局截胡沈浪,成为白飞飞心尖上的少年,李天心由此踏上一条波澜壮阔的江湖路。在江湖道义上,他行侠仗义,惩奸除恶,打抱不平,是世人眼中绝世无双的一代豪侠。他一人一剑盖压一个时代,被天下人冠以剑神之名。在国家大义上,他为国家发展经济,充盈国库,东御倭寇,北讨鞑靼瓦剌。年轻时,他带着沈浪熊猫儿等一众好兄弟,先哥伦布三十年登上美洲大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儿阿飞,有剑圣之姿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