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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形式上来看,资本主义制度下的雇佣劳动是一种“自由劳动”
。
资产者并不是通过政治的强迫,或用棍棒迫使工人劳动;就工人与资本家的关系而言,也没有人身依附关系,不像奴隶或农奴属于某一个主人。
实际上雇佣劳动是不自由的劳动。
它不是直接的政治强迫,而是间接的经济强迫;不是棍棒纪律,而是饥饿纪律。
工人虽然不属于某一个资本家,但它属于整个资产阶级。
因此工人劳动不是满足爱好劳动的天性,而是满足劳动以外的其他各种需要,即作为生存手段。
只要肉体的强制或其他强制一停止,人们就会像逃避瘟疫那样逃避劳动。
结果,人在实现自己的动物机能——吃、喝、繁殖时,才觉得自己是自由活动;而在真正实现人所特有的机能,即从事任何动物都没有的劳动机能时,反而觉得自己不过是动物。
所以马克思认为,由于劳动异化,发生了一个颠倒:“动物的东西成为人的东西,而人的东西成为动物的东西。”
[16]
由于马克思把劳动者看成主体,因而把劳动同劳动者相异化称为自我异化,因为这里所论述的是工人同自己活动的关系。
在这里,异化的不是在主体之外的东西,而是主体自身:“工人自己的体力和智力,他个人的生命,就是不依赖于他、不属于他、转过来反对他自身的活动。”
[17]而劳动产品同工人的关系属于“物的异化”
,是工人同他的产品,同他的生产对象的关系,而不是同生产行为的关系。
马克思把“自我异化”
放在重要地位。
在《论犹太人问题》中,马克思就提出了“物的异化就是人的自我异化的实践”
的观点,不过当时是指宗教和货币;而在《手稿》中,马克思继续发挥了这个观点,认为物的异化是自我异化的实现。
没有劳动同劳动者相异化,就不会有劳动产品同劳动者相异化,劳动产品统治劳动者的这种物的异化,是生产过程中工人自我异化的结果。
马克思看到,异化问题不单是人与物(产品异化)的关系问题,也不单纯是自我异化(劳动异化)的问题。
孤立的个人无所谓异化。
异化问题不能离开人与人的关系。
因为在社会中,“人的异化,一般地说人同自身的任何关系,只有通过人同其他人的关系才得到实现和表现”
[18]。
因此物的异化和自我异化,都不能离开人与人相异化。
事情很显然,如果劳动产品对劳动者说来是异己的,是作为统治劳动者的异己力量,那它到底属于谁呢?如果劳动者自身的活动不属于他自己,而是一种异己的、被迫的活动,那到底是谁强迫他?马克思极其深刻地回答了这个问题:“如果劳动产品不属于工人,并作为一种异己的力量同工人相对立,那么,这只能是由于产品属于工人之外的另一个人。
如果工人的活动对他本身来说是一种痛苦,那么,这种活动就必然给另一个人带来享受和欢乐。
不是神也不是自然界,只有人本身才能成为统治人的异己力量。”
[19]所以物对人的统治、工人自身的劳动对自己的统治,归根到底是人对人的统治。
这样,马克思从直接的、肉眼能感触到的产品不属于工人的事实入手,转而分析处于生产过程中的主体自身——劳动者同自己劳动的关系,并进而揭示了人与人相异化,即资产者无偿地占有劳动者的剩余产品和剩余劳动的剥削关系。
本来,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工人的产品和劳动不属于工人,而为资产者所占有这是客观事实。
但马克思不满足于叙述这些事实,而是解释这些事实。
当时还没有完全摆脱费尔巴哈人本主义思想影响的马克思,以“人的本质”
为中介,用人的本质异化的理论来进行解释,提出了“人的类本质同人相异化”
的命题,既以它作为对物的异化和自我异化的概括,又以它作为过渡到人与人相异化的中间环节。
当然,马克思在《手稿》中,对“类”
、“类本质”
的看法不同于费尔巴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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