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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老子的人生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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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张“柔”
的人生老子曾以水为例,说明“柔弱胜刚强”
的道理:
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其无以易之。
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天下莫不知,莫能行。
是以圣人云:受国之垢,是谓社稷主;受国不祥,是为天下王(第七十八章)。
天下没有什么比水更柔弱的东西了。
但是攻打坚强之物时,也没有什么东西能胜过水。
因为它是无法被取代的。
弱可以胜强,柔能够克刚。
天下没有人不知道这个道理,却没有人能做得到。
因此,圣人说,承担一国的屈辱,才可称为国家的君主;承担一国的灾祸,才可以称为天下的君王。
老子还指出:
知其雄,守其难,为天下溪,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二十八章)。
这几句话的意思是说:了解“雄”
的特性,保持“雌”
的特性,像卑下的溪一样容纳山上流下来的水。
这样,“常德”
就不会离散。
这里的“常德”
即与“常道”
相统一的最佳品德。
老子以“雌”
来表现好静、好下、好柔之德,以“雄”
表现好动、好上、好刚之德。
老子认为,明知什么是雄健,但却保持柔弱,宁曾做天下最小最小的小溪,自然的本性就会永久不离,就如同回到婴儿的状态一样,无知无欲。
老子多次在书中提到“婴儿”
这个词,如“能婴儿乎?(第十章)”
;“如婴儿之未孩(第二十章)”
等。
老子认为,浑沌无知的婴儿才具有最纯粹的品德。
老子还说:“含德之厚,比于赤子(第五十五章)”
,赤子,也是指婴儿。
老子运用自己的生活经验,敏锐地感觉到了柔与刚、弱与强之间存在着一种奇特的现象:刚强并不像人们通常认识的那样总是战胜柔弱,而在更多的情况下,偏偏是柔弱战胜了刚强。
从自然现象看,柔弱是事物萌发蓬勃生命力的象征,而刚强反倒是事物在迅速走向衰败和死亡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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