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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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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我本来打算写到这里就收尾。
我最初的计划是先叙述一下斯特里克兰一生中最后几年是怎样在塔希提岛度过的,以及他悲惨的死亡,然后用倒叙的手法写一写我所了解的他早年的生活。
我这样安排倒不是因为我任性,而是因为想把斯特里克兰的启程远航作为这本书的收尾—此时,他那孤独的灵魂怀着不知什么样的幻想,终于朝着那座点燃了他理想之火的陌生岛屿出发了。
我喜欢这样一个画面:在四十七岁这个年龄,大多数人都已安居乐业,而他却启程到天涯海角去寻找一个新世界;寒风凛冽,浪花飞溅,大海灰蒙蒙一片,他望着法国海岸线在逐渐消失,而那里他今生今世再也无法重见。
我觉得这样写可以表现出他勇敢进取的精神和壮士断腕的决心。
我想让这样的结尾给人一线希望,同时也认为它能突显人类不可征服的精神。
可是,我在铺排时却力不从心,怎么也不能让故事入情入境,经过一两个回合的尝试,只好无奈放弃。
末了我走得还是老路子—从头开始写起。
我决定把我所知道的事实按先后顺序安排,如实反映我了解到的斯特里克兰的生平。
其实,我所掌握的仅是只鳞片爪的材料。
我的处境很像一个生物学家,根据一根骨骼不仅要重新塑造出一个早已灭绝的生物的外貌,还要推测出它的生活习惯。
斯特里克兰在塔希提岛时,没有给跟他有过接触的人留下什么特别深的印象。
在那些人眼睛里,他只不过是一个永远缺钱花的流浪汉,唯有一点比较特别,那就是他爱画画,但画的画在他们看来很荒唐。
直到他死了多年之后,巴黎和柏林的画商纷纷派代理人来搜寻他有可能散失在岛上的遗作,那些人才如梦方醒,发现原来有一个伟人曾在他们身边生活过。
他们回想起来,现在价值连城的画当初花很少的钱就能买到手,结果却错失良机,真是叫人追悔莫及。
塔希提岛有个叫科恩的犹太商人,曾经拥有过斯特里克兰的一幅画,而得到那幅画的方式有些特别。
他是个法国籍的小老头,一双眼睛善良、温柔,脸上总挂着甜蜜的笑容。
他一半是商人,一半是水手,自己有一只快艇,常常勇敢地往来于包莫图斯群岛、马克萨斯和塔希提岛之间,运去彼地需要的商品,载回来椰子干、蚌壳和珍珠。
我去见他是因为有人告诉我,他有一颗黑色的大珍珠要廉价出售。
后来我发现他的要价超过了我的支付能力。
闲谈间,我跟他说起了斯特里克兰,得知他和斯特里克兰很熟。
“要知道,我对他感兴趣是因为他是个画家。”
他对我说,“在这些岛上,画家是不多的。
当时我也同情他,因为他的画技太差。
他来这儿的第一份工作是我提供的。
我在半岛上有一个种植园,需要雇一个白人监工—没有个白人监督着,你别指望那些土著人好好干活。
我对他说:‘你会有充足的时间画画,同时还可以挣点钱。
’我知道他正在挨饿,而我给他的工资很高。”
“我想不出来他能成为一个令人满意的监工。”
我笑着说。
“我对他要求并不高。
我对艺术家一直抱有同情之心,要知道,我们家里的人都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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