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〇牟丕志
这是我出的第一本杂文随笔集。
我觉得写作是一种笨人的艺术,也就是说笨人花笨工夫用笨办法做笨事业。
这句话应包含四层意思:其一,得承认自己是个笨人,须认认真真学习,实实在在写作,不能有非分之想。
其二,得花费很长时间来练笔,很多东西可以速成,但文学这行当速成不了。
写作的人其实是笨鸟,笨鸟不仅须先飞,还得不停地飞。
其三,得吃苦耐劳,肯下笨力气,文学靠实力说话,没有捷径可走。
其四,写作得有不怕失败的傻劲才行,它是一种艰辛的事业,不能急于求成,没有耐心搞不好文学,有了耐心也未必搞得好文学,文学是成功率很低的事业。
搞文学失败是正常的,而成功是不正常的。
这是我对文学写作的基本看法。
我用了十五年的时间,专心致志地做了一件事,这件事就是写作。
写作成了我表达喜怒哀乐、参与社会生活、感悟多彩人生的一种主要方式。
我发表的第一篇文学作品是一首诗,到现在已有十五年时间了。
在这十五年里,无论经历什么事情,我都没有放弃写作,诗歌、散文、杂文、小品文、小小说、寓言、故事我都写过。
近十年来,我以写杂文、小品文、随笔、小小说为主。
幸运的是,经过了反反复复的写稿投稿的过程,海内外多家报纸杂志接受了我的作品,我不断地接到报纸杂志的约稿信,当然也收到许多退稿信,同时接到大量的编辑和读者打来的电话,或询问、或约稿、或联络、或谈稿、或交友、或鼓励,还有一些编辑给出题目“定货”
。
为此我成了被许多人关注的忙人,对此我有一种受宠若惊之感,同时也感到了一种压力,迫使自己尽量把文章写得好一点。
做任何事情都有一个起源。
促使我与文学结缘,主要有三个因素。
第一个因素是读书的积累,在我1983年读大学的时候,我鬼使神差地迷上了读书。
我读书并未像有些人那样从读名著开始。
我读书从杂书读起,杂志期刊、文学作品集、社科丛书等,我都很感兴趣,读起来津津有味。
我读书总是围着兴趣转,有兴趣则读,没兴趣则弃,注重书的可读性。
当时,我在大学的班上由于购买杂志书籍多,而成为杂书借阅中心,我的杂志书籍也受到同学们的赞赏和欢迎。
读书不仅丰富了知识,也增加了文学素养,到写作时也就水到渠成了。
我想这时我已与文学结缘了。
促使我与文学结缘的第二个因素是自己思考的习惯。
我这个人有一个爱冥思苦想的习惯。
起初我认为这是一个坏毛病,因为这样常给人一种呆头呆脑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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